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分手后一方主张“借款”法院如何认定?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6-05)婚姻家庭96
       基本案情2023年9月,张山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李梅诉至法院。该案涉及恋爱同居期间的资金往来,张山与李梅曾为同居恋爱关系。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间,张山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李梅转账多笔。除“520”“88.88”等具有特殊含义的小额款项外,还…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张山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李梅诉至法院。该案涉及恋爱同居期间的资金往来,张山与李梅曾为同居恋爱关系。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间,张山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李梅转账多笔。除“520”“88.88”等具有特殊含义的小额款项外,还包括16笔大额转账,如10000元、5000元等,合计十万余元。分手后,张山曾通过短信及李梅亲属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大额转账款项。

争议焦点

张山与李梅之间是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若构成,张山主张李梅偿还十万余元本金及利息是否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审理情况

庭审中,张山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与催款截图等证据,用以证明涉案款项为借款。李梅则辩称双方属恋爱同居关系,相关转账系共同生活支出或情感表达,并非借款,并提交部分转账流水予以佐证。

2023年12月11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部分支持张山的诉讼请求,认定其中76970元属于借款,应予返还,其余款项因属情感赠与或共同生活支出,不予支持。李梅不服提起上诉。随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理透析

一审法院认为:虽无借条等债权凭证,但鉴于双方曾存在亲密关系,未立字据亦符合常情。张山已主动排除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与性小额转账,诉请返还的均属大额款项,超出一般恋爱日常消费水平,不符合普通赠与特征。张山提供转账记录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李梅未能证明该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其他非借款用途,故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二审法院进一步指出:张山所主张的借款金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必要开支。除诉请款项及特殊数字转账外,其余资金流水已可覆盖同居期间基本消费。李梅未能说明大额转账的具体用途,法院结合转账时间、金额及双方陈述,认定借贷合意存在,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官提示

恋爱期间情侣间的资金往来性质认定,需结合证据与日常生活经验综合判断。主张借款的一方,除需证明款项交付事实外,还应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司法实践中,考虑到亲密关系的特殊性,法院也会根据转账金额、频率、双方经济能力、消费水平等因素,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作出合理认定。

为避免日后纠纷,建议情侣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时,尽量明确款项性质,可采取备注、书面约定等方式固定证据,既不伤感情,也保护权益。

【法规一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1178

分享给朋友:

“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分手后一方主张“借款”法院如何认定?” 的相关文章

丈夫“赠与”第三者37万 检察抗诉明确全额返还规则

2017年8月起,何某在沐足场所结识了在此工作的李某并产生婚外情。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何某通过银行卡和微信向李某转账共计37万余元;李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转款和代何某支付沐足消费款共计14余万元。2020年1月,何某的妻子冯某以何某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侵害其财产权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

因二胎儿子随妻姓,男子起诉离婚

二胎儿子跟谁姓?结婚近20年夫妻争执不下据了解,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半后,双方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2019年,双方又生育一子,随母姓。可李先生的父亲去世前留有遗愿,希望李先生能将孙子改为随父姓。在被张女士坚决拒绝后,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李先生认为,孩子随…

周某与吴某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吴某与周某协议离婚,同意女儿由妻子周某抚养,吴某享有探望权,但协议没有对吴某如何行使探望权作出具体约定。离婚后双方矛盾逐渐加深,周某不再配合吴某探望女儿,导致其长期无法与孩子见面。吴某认为自己虽然与周某离婚,但不应影响亲子关系,周某的行为妨碍了其探望权的行使;因对孩子有深厚感情,希望能经常与…

行政、民事审判融合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孟某户籍登记及相关抚养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孟某乙(男,北京籍)与张某(女,原籍河北省)育有一女孟某甲,出生后随母亲落户河北省,后孟某乙以夫妻投靠入户为由,向北京市某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某派出所作出准予迁入证明,将母女二人的户口迁至北京市(该户户主为孟某乙之父孟某)。孟某甲遂转学至北京市,并在…

多方携手推动监护“归位”“事实孤儿”生活更有保障——邓某某确认监护权案

基本案情邓某某父亲交通事故去世,由于母亲张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常住医院接受治疗,其无兄弟姐妹和其他近亲属,近几年一直由村委会照看。2023年10月,当地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该情况,立即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联合救助机制,与当地法院、妇联、民政局、学校、村委会等单位联系沟通,先后征求邓某某及村委会意见后,…

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法治日报记者 王春 法治日报通讯员 苗圃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