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拒不修?法院判令“任性邻居”限期修复并赔偿
明明是自己家漏水,楼下邻居和物业三番五次上门沟通,却始终不回应、不检修、不配合。这样的“任性邻居”,法律怎么看?近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王女士(化名)与冯女士(化名)是同一小区同一单元的上下楼邻居,分别住在402室和502室。从两年前开始,王女士发现自家卫生…
明明是自己家漏水,楼下邻居和物业三番五次上门沟通,却始终不回应、不检修、不配合。这样的“任性邻居”,法律怎么看?近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
王女士(化名)与冯女士(化名)是同一小区同一单元的上下楼邻居,分别住在402室和502室。从两年前开始,王女士发现自家卫生间吊顶出现渗水现象,检查发现是楼上冯女士家卫生间渗水导致。
王女士多次通过物业与冯女士沟通协商,但冯女士的态度始终是:不回应、不配合、不检修。两年过去,漏水照旧,甚至导致吊顶金属骨架出现锈蚀,王女士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冯女士停止侵害、修复漏水部位并赔偿财产损失。
合山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冯女士作为502室业主,对其房屋设施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其房屋卫生间长期漏水,在多次沟通后仍拒不整改,已实际损害楼下402室王女士的财产权益,依法应对王女士遭受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冯女士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修复自家卫生间漏水部位,并赔偿王女士财产损失1000元。
很多人觉得,自己家里的水管、地面、墙面,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别人管不着。但在法律上,不动产权利人使用自己房屋的同时不能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冯女士作为楼上业主,在自己家卫生间出现漏水情况后,非但未主动维修漏水部位,反而长期拒绝配合处理漏水问题,导致邻里关系不和,最终不仅要限期修复,还需要赔偿邻居的财产损失。在此提醒大家:若发现自家漏水别拖延,要及时检修,避免问题殃及邻居,否则不仅影响邻里感情,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遇到邻居漏水拒不配合维修,要保留好证据,拍照、录像,保留与物业、对方的沟通记录;及时向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反映,争取协调解决;调解无果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合山市人民法院)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