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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第三方代发工资,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在甲公司工作,工资却由另一家公司代发,劳动者和哪家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呢?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诉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要相关劳动待遇。 2020年10月,李某入职甲物业公司,前期由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转账发放薪资。2025年7月,甲物业公司与乙物业公司签订《委托付款协议…

在甲公司工作,工资却由另一家公司代发,劳动者和哪家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呢?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诉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要相关劳动待遇。

  2020年10月,李某入职甲物业公司,前期由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转账发放薪资。2025年7月,甲物业公司与乙物业公司签订《委托付款协议》,约定由乙公司代为发放李某等在岗员工工资。2026年1月,李某提交离职申请,约定同年2月底正式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物业公司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书,也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就劳动关系归属、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事项协商无果,李某提起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结果,遂诉至武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要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日常用工管理。本案中,李某从入职到离职,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考勤制度、工作安排都由甲物业公司负责,乙物业公司仅仅依照双方协议代为划转工资款项,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行为只是协助小区项目日常管理,并未对李某下达工作指令、开展考勤考核,不构成实际用工。

  李某于2020年10月起到甲物业公司上班,公司超过一年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应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物业公司不应支付李某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故法院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确认李某2020年10月至2026年2月与甲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劳动关系认定不能简单以工资发放账户作为判断标准,委托第三方代发工资属于民事委托法律关系,并不会改变原本的劳动关系归属。

  广大劳动者要妥善保存入职登记表、工作群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明确自身用人单位;企业在开展委托代发工资这类操作时,也要留存好相关协议材料,规范用工台账,合理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立烽 王智裕 钟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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