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合伙对运输船上的货物进行“盗、运、销” 五人获刑罚

延边律师8个月前 (10-14)以案说法210
随着长江货运规模的不断增长,长江黄金水道日益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动脉。然而,一些不法之徒却将手伸向了这些往来的货船。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长江流域物流盗窃案件,并全额挽回企业损失。 自2022年起,被告人王某等三人与14艘运输船的船主或船员(另案处理)相互勾结,提前获取货…

随着长江货运规模的不断增长,长江黄金水道日益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动脉。然而,一些不法之徒却将手伸向了这些往来的货船。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长江流域物流盗窃案件,并全额挽回企业损失。

  自2022年起,被告人王某等三人与14艘运输船的船主或船员(另案处理)相互勾结,提前获取货运船航线、货物信息,合伙盗窃物流运输中的大豆、玉米、小麦等农作物货物。在每次运输船交付货物之前,被告人王某等三人待运输船到达与其约定的水域,避开船上的监控,利用购买的散货船从目标货船上盗窃千分之二左右的承运农作物,后运至其他地点加价出售。有一些运输船船主在运输途中或卸货途中,自行盗窃其所运输的货物后联系被告人王某等三人,被告人王某等三人在明知这些货物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将其转移到自己的船上并进行出售。被告人张某在王某等三人盗窃时帮助搬运、运输。被告人李某作为饲料站老板,在明知被告人王某等人的货物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帮助销赃。几人的行为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盗、运、销”罪恶链条。

  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发现相关犯罪线索后,于2024年4月将五名被告人抓获。截至案发,被告人王某等人盗窃货物共计260余吨,涉案价值达90余万元。

  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无一人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在航运运输时,运输船通常会与托运方约定千分之二的自然损耗,这本是为正常运输损耗所设的条款,却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盗窃的掩护。由于被盗货物数量控制在看似合理的损耗范围内,收货方一般不会发现货物被盗。即便偶尔发现货物有所短缺,也往往误以为是正常损耗或者以民事违约进行处理。直到本案案发,许多被害单位都还蒙在鼓里,根本不知货物缺少系人为偷盗所致。

  本案涉案船舶众多,大量粮食公司、物流公司成为受害者,犯罪数额巨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携手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通过释法说理、政策引导,促使全案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主动配合退赃,最终成功挽回了被害单位的全部经济损失,最大限度降低了案件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冲击,为维护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后盾。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蔡蕾 吴子恒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16

分享给朋友:

“合伙对运输船上的货物进行“盗、运、销” 五人获刑罚” 的相关文章

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失火案被害人  重大财产损失  樱桃种植现场指导  综合救助帮扶体系【基本案情】被救助人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均系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街道某村樱桃种植农户,李某林失火案被害人。2022年6月,李某林在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街道某村建造樱桃大棚,并在大棚内安装监控设备。施工中,李某林违规将线路…

盛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民事侵权受害人  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基本案情】被救助人盛某,男,1984年12月出生,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民事侵权受害人。2022年7月,盛某等三人向邵某平、费某梅夫妇提供房屋外墙面防水劳务。2022年10月10日,盛…

厦门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扣划实施案

指导性案例254号厦门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扣划实施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5年4月7日发布)关键词执行/财产保全扣划实施/自动履行/审执衔接执行实施要点裁判生效后、立案执行前,被保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扣划其已被保全的款项用于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对于…

依法判决撤销国家部委行政复议决定,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丙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

(一)基本案情 2006年1月,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向郴州市甲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甲公司红旗岭矿”,有效期限为2006年1月至2010年1月;2010年,采矿权人经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批准转让和变更登记为乙公司。因锡矿储量达到中型以上,乙公司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10月在中华…

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云南省剑川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月,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甲公司委托剑川县居民王某某在国有林区开挖公路,长度494.8米、平均宽度4.5米、面积2226.6平方米。2013年2月,剑川县森林公安局以剑川县林业局的名义对甲公司及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

政诉讼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实现民行交叉争议一揽子、一次性解决——达某诉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房产管理所房屋登记及达某诉斯某等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并审理案

(一)基本案情 达某称其于1998年从房屋原所有权人努某处购买了案涉房屋。该房屋原系公房,缴纳部分税款后可以归个人所有,达某将购房款交付努某并以其个人名义缴纳应缴税款后入住案涉房屋。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房产管理所(以下简称新巴尔虎右旗房管所)依达某申请,对案涉房屋进行房屋登记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