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纠纷

购房“老带新”送物业费到头来却成“空头支票”?法院判了!

延边律师9个月前 (10-24)房产纠纷271
基本案情2020年3月,房地产开发公司M公司发布商业广告,广告载明“A项目老带新奖励:老带新成交同享两年物业管理费用赠送,老业主可享推荐奖励”。业主老罗在看到广告后,推荐新业主老刘认购了该项目的4套房屋,之后M公司与老罗签订了《A项目赠送物业管理费确认书》,该确认书载明老罗可享受公司赠送的物业管理费…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房地产开发公司M公司发布商业广告,广告载明“A项目老带新奖励:老带新成交同享两年物业管理费用赠送,老业主可享推荐奖励”。


业主老罗在看到广告后,推荐新业主老刘认购了该项目的4套房屋,之后M公司与老罗签订了《A项目赠送物业管理费确认书》,该确认书载明老罗可享受公司赠送的物业管理费6806元、6845元、6806元、6845元,共计27302元。同时,该确认书亦载明:赠送的物业管理费仅用于实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抵扣,不可折现,不可找零,不可转让,抵扣方式以现场操作为准。  


确认书签订后,约定的物业费却久久未见踪影,老罗于是将M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M公司发布了商业广告“A项目老带新奖励:老带新成交同享两年物业管理费用赠送”,老罗推荐老刘在此项目购买了四套房屋后双方签订《A项目赠送物业管理费确认书》确定赠送老罗物业管理费共计27302元。综上,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老罗已履行相关义务,有权要求M公司按约定履行义务。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和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本案中,M公司发布的A项目老带新奖励内容具体明确,即同享两年物业管理费用赠送,且该商业广告在外观上所呈现出M公司愿意受约束的意思,故该商业广告应为要约。另,双方此后另行签订了《A项目赠送物业管理费确认书》也表明M公司愿意受该商业广告约束。综上,M公司上述主张,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A项目赠送物业管理费确认书》载明“赠送的物业管理费仅用于实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抵扣,不可折现”,M公司向法院出具补充说明载明“如M公司确认相应业主可享受物业费减免优惠的,则由M公司向物业公司支付费用,以抵扣实际产生的物管费”。由此可知,双方约定案涉物业费系由M公司向物业公司缴纳,但M公司一直未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故其应向老罗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老罗有权要求M公司折现。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M公司支付老罗物业管理费27302元。


一审宣判判决后,M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广大业主,在享受购房优惠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承诺内容,避免被不实承诺所蒙蔽,落入“空头支票”的陷阱。同时,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应该加强与房地产公司的沟通协作,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保障。


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263

分享给朋友:

“购房“老带新”送物业费到头来却成“空头支票”?法院判了!” 的相关文章

业主在小区天台晾衣服时摔伤,物业是否需担责?

由于小区楼顶天台宽敞、光照足,许多业主会选择在天台晾晒衣物然而在天台晾晒衣物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业主在小区晾衣服时摔伤,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物业纠纷案件。基本案情袁某常在居住的小区楼顶天台晾晒衣服,进入小区楼顶天台的楼梯口张贴有安全管理温馨提示,载明:“尊敬的业主/…

业委会张贴未生效的判决书是否侵权?法院判了!

在判决尚未生效期间,业委会将未隐去个人信息的判决书公开发布至业主群,并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张贴。此类行为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隐私权纠纷,法院将会如何裁定?案情回顾2024年,黄某等14名业主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将业委会诉至象山区法院,要求撤销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

上半年保定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5.27亿元

保定日报讯(记者陈叶 见习记者段恋 通讯员刘丹丹)7月11日,记者从保定市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半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5.27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28.5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99户10.37亿元,6月底个贷率71.42%,资金使用率动态维持在合理区间,运行规范。作为重要的普惠性、基础性…

河南驻马店市2.46亿元住房公积金利息到账

驻马店日报讯(记者 刘金霞)近日,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2024~2025年度结息工作,为全市32.74万名缴存职工送上总额达2.46亿元的民生“红包”。这一金额比去年增加0.21亿元,同比增长9.33%,人均结息751.06元,创历史新高。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法定结息日,结息利率按…

父亲把房子送给孩子后还能要回吗北京昌平法院: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法治日报记者 张雪泓父亲将房子送给自己年幼的女儿,过段时间还能要回来吗?北京昌平居民何志强(化名)与妻子离婚后,取得了女儿何娇(化名)的抚养权。何志强将一套房产赠与了时年4岁的女儿,两年后,其又以监护人的身份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2024年2月,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对何娇诉何志…

入户区安装智能可视门铃覆盖他人日常活动空间

视频技术被人们广泛运用在对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保护中,但在与私人场所紧密相连的住宅门口、走廊通道等非典型公共区域使用视频技术,不同于私人空间的绝对自主安装,亦无法直接适用公共空间的严格备案制度,极易引发邻里之间关于隐私与安全的矛盾。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家庭入户门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引发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