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甲等23人污染环境罪一案——湘赣两省协调联动,全链条打击跨区域违法倾倒危险物犯罪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胡某甲为获取非法利益,在不具备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伙同被告单位江西某金属公司、井冈山某材料公司等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铝灰,通过被告人周某寻找货运途径,周某明知胡某甲运输的系危险废物,仍为其提供货运帮助,找到其朋友刘某甲联系货运司机,并与刘某甲约定赚取利润按周某占七成、刘某甲占三成分成,将铝灰运送至多地非法处置。胡某甲非法处置铝灰数量达6000余吨,牟取违法所得50万元左右;周某通过非法处置铝灰牟取违法所得2万元左右。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鉴别:案涉铝灰均属于危险废物。
【裁判结果】
醴陵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胡某甲等18人,以及江西某金属公司等5个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胡某甲等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判决被告单位江西某金属公司等5个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一万至九万元不等。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废物的生产量不断增加,非法倾倒、非法处置、非法转移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威胁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本案中,各被告人分工合作,非法处置、甚至跨区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且数量巨大,严重污染了当地生态环境。湘赣两省紧密联动,实现跨区域环境问题的协同治理和资源优化配置,有效解决单一地区难以解决的环境难题。同时,创新异位修复方式、“资金统筹—部门协同—功能修复”治理模式,合力打造集生态修复、国防教育于一体的“绿色国防”为主题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微公园。人民法院面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日益增长的态势,将始终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固废污染的惩治力度,对提供、运输、倾倒、填埋全链条、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