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不知情成“第三者”,需要返还对方赠与财物吗?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0-29)以案说法184
基本案情梁某与向某相识于某婚介所,向某向婚介所提交的征婚征友委托表及服务合同登记信息均为未婚,向某在与梁某微信聊天中也多次强调自己“想要脱单”,了解一个月后二人确认恋爱关系。“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向某共计向梁某转账5万余元,梁某前后向向某转账1万余元。其实,梁某所谓的“男友”向某早在2009年已与女…

基本案情

梁某与向某相识于某婚介所,向某向婚介所提交的征婚征友委托表及服务合同登记信息均为未婚,向某在与梁某微信聊天中也多次强调自己“想要脱单”,了解一个月后二人确认恋爱关系。“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向某共计向梁某转账5万余元,梁某前后向向某转账1万余元。

其实,梁某所谓的“男友”向某早在2009年已与女子李某登记结婚,2018年,李某翻看向某手机时发现向某从2016年起与梁某存在婚外情的行为,向某通过微信向梁某转账共计5万余元,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梁某返还全部钱财。

法院审理

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梁某与向某经婚姻介绍所认识,梁某对向某已婚的事实不知晓,梁某基于正常男女恋爱关系与向某交往,梁某结交有妇之夫的向某未把握分寸固然有错,但在向某有意隐瞒婚姻状况的情况下,作为一个追求恋爱结婚的女孩子,认定其破坏婚姻制度、违反公序良俗过于严苛。因而梁某与向某的共同生活支出、双方的经济往来不能认定为单纯的赠与关系。即使存在部分赠与情形,结合双方交往情况,亦应认定为恋爱过程中的一般赠与,并非重大财产赠与,不存在赠与返还事由。即便向某给予梁某财物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亦应由向某就此对李某承担法律责任。

且虽向某转账总数额较大,但考虑到多为小金额转账,梁某也向向某转账共计1万余元,故法院认定向某向梁某转账的款项符合双方恋爱期间的合理消费和支出,梁某无需返还所收钱财。

法官提醒

爱情,从古至今一直是人类恒久的主题,忠诚,则是爱情和婚姻的底线。现实生活中,适龄单身男女通过网络、婚介所等多种渠道拓展交际圈,寻觅属于自己的“佳缘”,我们早已司空见惯。但网络的复杂性往往会蒙蔽我们的双眼,对方展示给你的形象可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需要捏造的假象,大家一定要仔细甄别,别让真情“错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319

分享给朋友:

“不知情成“第三者”,需要返还对方赠与财物吗?” 的相关文章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实施就医挂号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无障碍适老化  就医挂号  公开听证  系统性治理【要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因不适应挂号方式面临就医挂号难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通过系统性治理畅通、拓宽就医挂号渠道,推动完善就医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平等享受医疗服务的…

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云南省剑川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月,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甲公司委托剑川县居民王某某在国有林区开挖公路,长度494.8米、平均宽度4.5米、面积2226.6平方米。2013年2月,剑川县森林公安局以剑川县林业局的名义对甲公司及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

某燃气公司与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继续履行行政协议案 ——突破就案办案局限,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基本案情 某燃气公司中标政府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在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与县住建局签订《中标协议》。后县住建局发出《终止招标活动通知书》,终止本次招标。燃气公司诉请撤销《终止招标活动通知书》并判令县住建局协助其与县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燃气公司的诉讼请求。燃气公司不服,向广东省…

某酒业公司申请执行复议案 ——准确区分不同异议程序,依法及时解除超标的查封措施

基本案情 生效判决判令某酒业公司向某建设公司支付2.6亿元及利息。经强制执行,尚有1.5亿余元未清偿,另有被查封的估值约6亿元的红酒未处置。多个案外人以对被查封红酒享有所有权为由提起异议诉讼,要求排除执行。同时,酒业公司提出异议,主张超标的额查封,要求解除超标的额部分的查封措施。异议裁定以确定属于…

“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案号】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5)沪73民终33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24)沪0112民初3840号〔上海某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某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某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某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上海某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途…

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故意杀人案被害人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产业帮扶【基本案情】被救助人郭某田,男,1956年4月出生;郭某,男,2011年11月出生;郭某能,男,1980年8月出生。三人均系郭某华故意杀人案被害人。2024年2月19日零时许,郭某华因民间纠纷潜入郭某田家中,趁人熟睡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