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丈夫打赏主播67万 妻子诉请返还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0-29)婚姻家庭184
近日,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请求返还高额打赏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小欣向原告小蕊返还2.7万余元以及财产保全费用损失4000余元,并驳回小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铖系夫妻关系。被告小欣系某传媒公司常驻某平台的网络主播。202…

近日,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请求返还高额打赏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小欣向原告小蕊返还2.7万余元以及财产保全费用损失4000余元,并驳回小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小蕊与第三人小铖系夫妻关系。被告小欣系某传媒公司常驻某平台的网络主播。2022年6月,小铖在某平台注册会员,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进行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其间与小欣相识,并逐步从线上互动转移至线下。截止到小蕊发现时,小铖已通过某平台充值向小欣打赏67万余元,线下向小欣转账2.4万元,通过快递给小欣邮寄礼物3800余元。小蕊认为小铖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小欣返还合计70万元及利息。

    小欣认为,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小铖为其充值消费,小铖在平台打赏系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且小铖的充值消费系向平台消费,自己只是该平台主播,获得的报酬系某传媒公司按业绩发放,而并非小铖的充值消费款,故该款不应由其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铖在某平台注册充值成为平台用户,即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其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充值并向主播打赏的行为是自主行为,且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小欣也并非该款的直接收款人,故该款不直接产生向小欣赠与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属于网络新业态下非强制性付费的一种服务形态。因此,对小蕊要求小欣退还充值费用6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小铖向小欣转账2.4万元以及赠与小欣的价值3800余元的礼物款,该款产生在与小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既未征得小蕊同意,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有违公序良俗,不具正当性,应属无效,小蕊有权要求返还。最终,综合考虑该案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案情,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332

分享给朋友:

“丈夫打赏主播67万 妻子诉请返还” 的相关文章

农村“外嫁女”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权益 ——李某与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基本案情1993年12月,李某(女)出生于某村民小组,自出生时取得该村民小组户籍,并一直在该村民小组居住生活。2020年6月,李某与同乡镇另村村民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将户籍迁至夫家所在地落户。李某无固定职业,平时以在城区务工为生,也经常回其父母家生活。2018年,该村民小组部分土地被征收,后该村民小组…

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 ——受害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法院+妇联” 合力守护妇女权益

【基本案情】被告人梁某伟与被害人丁某(女)结婚多年并生育二子。2023年2月3日21时许,梁某伟酒后回家,因抱小孩等琐事与丁某发生争吵并将丁某打倒在地,脚踢丁某胸腹部,致丁某6处肋骨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丁某报警。后梁某伟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案发后,丁某决意离婚,同时向当地妇联…

同一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 ——李某故意伤害及相关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李某(男)与孙某(女)原系夫妻,后经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两名子女均由孙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因李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拖欠数月抚养费,孙某故拒绝李某探望两名子女。后李某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庭审期间,双方因子女抚养、探望及离婚判决的财产执行问题发生激烈争吵。…

郑某某故意伤害案 ——破解重组家庭监护难题,全流程跟进深化家庭教育指导

一、基本案情 郑某某(14岁)与孙某某(14岁)系朋友关系。2023年11月19日,二人与朋友一起在某KTV娱乐。其间,因郑某某误认为孙某某使用手机偷拍自己的窘态,二人发生争执。拉扯中,郑某某用刀将孙某某刺伤。在场人员报警后,郑某某在现场被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1…

佟某诉伍某抚养纠纷案

基本案情佟某与伍某原系夫妻,2010年生一子伍小某。2013年,双方离婚,伍小某由伍某直接抚养。后因伍某管教方式不当等,伍小某自2024年开始与佟某共同生活至今。因对伍小某由谁直接抚养产生争议,佟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变更伍小某由其直接抚养。经查,伍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佟某亦接受过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