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黄某某、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全面、准确评判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

延边律师1年前 (2025-10-15)刑事辩护376
    (一)基本案情 2023年3月9日至10日,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受他人雇用、指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接应上线人员从外地联系的提供银行卡人员,后使用上线人员提前租赁并配备驾驶员的车辆,载供卡人员在嘉兴市区周边兜转。其间黄某某、林某某根据上线的指示,共同配合,操作供卡人员…

    (一)基本案情

  2023年3月9日至10日,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受他人雇用、指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接应上线人员从外地联系的提供银行卡人员,后使用上线人员提前租赁并配备驾驶员的车辆,载供卡人员在嘉兴市区周边兜转。其间黄某某、林某某根据上线的指示,共同配合,操作供卡人员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账户手机银行接收、转移资金,并要求供卡人员配合刷脸验证将资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经查,林某某、黄某某以上述方式帮助接收、转移的资金共计450余万元,其中165余万元查实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二)诉讼过程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转移,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黄某某、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65万余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二人受人雇用、指使,在共同犯罪中明显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黄某某、林某某虽然对行为的洗钱性质可认定明知,但对涉案银行账户的进出资金数额及去向无法掌控,实际获利总计只有几千元,故应由上游电诈犯罪分子之下的整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团伙共同承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责,综合本案案情及被告人认罪认罚和退缴违法获利的表现,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生效。

  (三)典型意义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当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要把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点,同时针对境内协同人员进行全链条打击。在犯罪分工日益精细的网络时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实际操作转账、取现、刷脸验证的行为人可能与上游犯罪人关系甚远,对涉案银行账户的进出资金数额及去向完全无法掌控,应由犯罪团伙全部成员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尤其是起组织、指挥作用的团伙成员,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机械地直接按照行为人参与转账的犯罪所得金额甚至经手银行卡内的犯罪所得金额来量刑。司法机关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评判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做到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犯罪。此外,对涉案人员应当准确区分主从犯,结合行为人的悔罪表现等,做到精准量刑,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37

分享给朋友:

“黄某某、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全面、准确评判行为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 的相关文章

冯某贩卖毒品案 ——将病患亲属开出的麻醉药品贩卖牟利,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某,男,1989年6月7日出生,无业。2016年6月15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冯某的母亲因患有癌症能够通过医疗途径在医院开出硫酸吗啡缓释片。冯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产生利用母亲开出的硫酸吗啡缓释片向外贩卖之念。2022年12月…

戎某虎贩卖毒品案 ——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利用特殊身体状况继续实施毒品犯罪,依法收监执行

【基本案情】 被告人戎某虎,男,1994年6月6日出生,无业。2012年4月1日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19年9月1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下肢瘫痪不符合收监条件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3月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与原判决故意…

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假借清淤等名义盗采泥炭土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

【基本案情】2022年,李某某等人在吉林省柳河县某林场踩点发现有泥炭土。2022年8月,李某某等人通过某林场申请冷水鱼项目,并以清淤名义盗挖泥炭土,后又通过竞拍的方式非法牟利。经鉴定,李某某等人盗采的泥炭土体积共102007.15立方米,总价值713.61万元。【裁判结果】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

刘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刘某虚构能帮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以代收代缴社保费为由骗取多名老年人钱财用于个人消费。在部分老年人到退休年龄后,刘某以其经营的公司名义向老年人发放“退休金”,进一步迷惑欺骗老年人。截至案发时,刘某骗取数十名老年人钱款五百余万元。 裁判结果生效裁判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代…

最高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新特点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不断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和社会安全稳定。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检察办案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一些新特点新趋…

酒后驾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就可减轻责任?法院判了

酒后驾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就可以减轻责任吗?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醉酒驾驶案,明确指出,醉驾者开启驾驶辅助系统不能成为对其从轻处罚的理由。 凌晨时分,张某和朋友聚餐饮酒后,觉得路上车辆不多,便决定自己驾车回家。行驶至北京市广渠门桥北上桥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