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刘某虚构能帮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以代收代缴社保费为由骗取多名老年人钱财用于个人消费。在部分老年人到退休年龄后,刘某以其经营的公司名义向老年人发放“退休金”,进一步迷惑欺骗老年人。截至案发时,刘某骗取数十名老年人钱款五百余万元。
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骗取数十名被害人钱款五百余万元,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严惩。综合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刘某退赔被害人损失五百余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新型骗术和骗局层出不穷。本案中,刘某的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迷惑性,逐步引诱多名老年人步入其精心设计的骗局,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坚持将追赃挽损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