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南京海事法院协同南京海事局成功调解涉外人身伤亡纠纷案——以分步调解法化解涉外人身伤亡纠纷

延边律师8个月前 (01-07)以案说法284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1日,某外轮在某码头公司卸货期间,装卸工人王某和丁某进入货舱理货时发生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系某甲装卸公司的员工,丁某系某乙装卸公司的员工。事故发生后,王某及丁某亲属要求某外轮公司、某码头公司、某甲装卸公司、某乙装卸公司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该起事故极为复杂:…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1日,某外轮在某码头公司卸货期间,装卸工人王某和丁某进入货舱理货时发生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系某甲装卸公司的员工,丁某系某乙装卸公司的员工。事故发生后,王某及丁某亲属要求某外轮公司、某码头公司、某甲装卸公司、某乙装卸公司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该起事故极为复杂:一是涉及多方主体,即码头公司、船方、装卸公司以及装卸工人的家属;二是多重法律关系交织,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委托合同关系、泊位租用及装卸合同关系等;三是事故原因复杂,既可能是因为船方管货方面的过失,也可能存在装卸公司和码头公司管理方面的过失。纠纷如果径直导入诉讼,外轮将面临被扣押的风险,周期较长的诉讼过程也将导致装卸工人的死亡赔偿金迟迟得不到落实。
  【调解方法及结果】
  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海事局共同建立的“一站式”解纷中心迅速介入事故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各方对责任分担存在明显分歧,在短期内组织各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面临着极大的困难。本着弱势群体优先保护的原则,解纷中心采取了分步调解、软化矛盾的方案。优先保障装卸工人家属第一时间获得全额理赔,动员装卸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及时全部赔付到位,全力保障装卸工人家属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足额赔偿,有效安抚家属的不稳定情绪。在装卸公司赔偿后,对于工伤保险理赔、商业保险理赔不足以覆盖的部分,说服经济实力较强的码头公司先行垫付。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解纷中心迅速组织船方、码头公司、装卸公司达成《赔偿款项支付和提供担保函协议书》,约定由船方提供某保险公司担保函,保证承担最终确定的赔偿款,外轮得以顺利离境,船方的预期收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在紧急事态处理完毕后,解纷中心组织船方、码头公司、装卸公司开展关于内部责任比例划分的调解,经过多轮磋商,各方达成了终局性的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海上、通海可航水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是实践中矛盾较为突出的一类纠纷,关乎着船员、渔民、码头工人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及时妥善化解。解纷中心因势利导,采取分步调解的方法,将码头工人的权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暂时搁置多方主体责任划分比例的情况下,将责任方作为一个整体,先对外赔付码头工人的全部损失,再对内划分责任比例。同时,通过保函的方式解决纠纷耗时周期长与外籍船舶需离境经营之间的矛盾,有效缓冲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对立冲突,给纠纷的最终解决奠定良好的沟通基础。该案的成功调解,为解决复杂的涉外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提供了指引,受到中外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669

分享给朋友:

“南京海事法院协同南京海事局成功调解涉外人身伤亡纠纷案——以分步调解法化解涉外人身伤亡纠纷” 的相关文章

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潘某执行实施案

指导性案例256号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潘某执行实施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5年4月7日发布)关键词执行/执行实施/大量车位/业主优先/分零拍卖执行实施要点人民法院处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大量车位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某软件公司与某网络公司、某通信公司、某大数据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应依法解冻企业基本账户

基本案情 某软件公司向某大数据公司购买GPU模组,某大数据公司随即向某网络公司购买上述GPU模组。后因网络公司未能按期供货,大数据公司未能按时向软件公司交付货物。软件公司代位请求网络公司及其一人股东某通信公司连带返还预付款,法院依申请冻结了通信公司银行账户及存款。后通信公司以基本账户被冻结影响其正…

某钢材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准确认定中小企业,助力账款回收

基本案情 某建设公司是一家大型企业,多次入选省百强企业,与某钢材公司签订《钢筋买卖合同》,约定钢材公司供应钢筋,建设公司按月支付货款,逾期按1.5%/月的标准结算违约金。后建设公司多次拖欠货款,钢材公司遂起诉要求建设公司按约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裁判结果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参照《中…

“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引流直播中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

【案号】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8民终563号、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24)浙0803民初1192号〔华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衢州市大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某、北京抖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某公司)享有核定…

马某平、王某琴等1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失火案被害人 重大财产损失 产业帮扶 制发检察建议【基本案情】被救助人马某平、周某莲、周某仙、崔某生、周某弟、周某杰6人,均系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杨梅种植农户,徐某芳失火案被害人。被救助人王某琴、赵某微、张某仙、王某友、王某从、王某南6人,均系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杨梅种植农户,郑某明失火案被害…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督促实施公共服务类App无障碍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磋商 无障碍信息交流 公共服务App检测评估 【要旨】针对公共服务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称App)不符合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影响视力残疾人和老年人获取信息和办理业务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和App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邀请视力残疾人代表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