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某法院对服刑人员子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 ——府院共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守护网,帮助服刑人员家庭走出困境

延边律师7个月前 (03-11)婚姻家庭293
【基本案情】2021年,被告人孙某甲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出售给他人使用,帮助犯罪分子进行网络收转资金,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被告人孙某甲服刑后,其两名未成年子女将面临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且一名子女芸芸(化…

【基本案情】


2021年,被告人孙某甲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出售给他人使用,帮助犯罪分子进行网络收转资金,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被告人孙某甲服刑后,其两名未成年子女将面临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且一名子女芸芸(化名)因母亲早逝、父亲犯罪、家庭困难罹患重度抑郁,但尚未得到专业治疗,多次出现自残行为。


【家庭教育问题及分析】


本案凸显了孙某甲家庭教育监护职责缺失,有以下具体问题:


一、现实陪伴空缺。孙某甲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生活压力较大,两个孩子的日常照料多由孙某甲母亲代为进行,导致孩子与父亲的交流较少、不够亲近,特别是在孙某甲犯罪后,芸芸对父亲的不理解不认可直接引发了严重心理异常。


二、家庭教育理念存在误区。孙某甲日常疏于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指导,未能意识到父亲的关心关爱在未成年子女成长中的重要性,导致两个孩子的安全感严重缺失,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指导做法与成效】


考虑到上述情况,法院联合团委、民政部门、社区、学校及妇联等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救助行动。


一、填补监护空缺。法院通过社区调查、走访会见,查清两名子女的成长经历、家庭条件、学习情况等,根据法定监护顺位,结合未成年人意愿及客观条件,对孙某甲母亲释法明理,明确其担任临时监护人的责任。


二、解决生活困难。法院帮助该家庭向民政部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补贴,法院干警、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向孩子捐款。同时,沟通协调教育部门,帮助因患抑郁症休学的芸芸落实学籍、返校复学。


三、开展心理疗愈。法院邀请心理专家开展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不仅对患抑郁症的孩子进行心理治疗,还对临时监护人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理念。审理法院通过上门探望、知心谈话、微信跟进、就诊陪同、就学扶助等方式对孩子开展长期跟踪关爱,温情陪伴数十次,发送“温暖寄语”上百条。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在孙某甲服刑期间,两名子女获得有效监护,罹患抑郁的孩子已经走出心理阴霾,回到学校开始正常生活。


四、修复受损亲情。孙某甲刑满释放后,法院进一步要求其参加父母课堂,引导其关注孩子的心理情感需求,使亲情得到修复,孙某甲共接受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上百次。后,孙某甲顺利回归社会,承担起家庭责任,父女关系得到显著改善,芸芸也重塑了对生活的热情。


【典型意义】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状况,不仅关乎他们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乎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因此,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阻止犯罪代际传递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紧密合作,形成强大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为处于危困中的服刑人员子女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不仅帮助服刑人员维护了家庭的稳定性,还有效地缓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为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打下坚实的基础,既彰显了司法的关怀与温情,也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融合发展。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814

分享给朋友:

“某法院对服刑人员子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 ——府院共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守护网,帮助服刑人员家庭走出困境” 的相关文章

转移财产不可取 多占最后变少分——陈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与王某(男)双方再婚后因家庭矛盾分居数年,2023年10月陈某起诉离婚,王某同意离婚,陈某以王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应对其少分财产。法院审理发现,陈某和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数套安置房及37万元征迁补偿款,该款直接转入王某银行账户,之后40万余元耕地征迁补偿款也转入王某银…

伍某全与黄某凤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伍某全(男,65岁)系精神智力二级残疾人,一直未婚,随父亲伍某彬一起生活。2019年,伍某全家中因征地拆迁,分得两套安置房以及其他安置费用。2020年9月,黄某凤(女,67岁)经人介绍与伍某全的父亲伍某彬认识,因对婚后如何照顾伍某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未建立婚姻关系。2021年3月,黄…

两级法院合力开展多维救助照亮困境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章某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王某(女)再婚后,带其子章某(未成年人)与现任丈夫刘某共同生活,二人另育有两名子女。章某自幼患病,需要长期治疗。王某及刘某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章某向法院诉请其生父承担抚养费和医疗费,案件判决后,因无法联系到章某生父,判决未能执行到位。为此,章某向基层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办理情况基层法院受…

制发监护权证明书便利履行监护职责 ——郭某申请认定胡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案

基本案情2022年5月,胡某(女)因发生交通事故致头部严重损伤,经治疗出院后仍处于昏迷状态。胡某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年事已高,配偶郭某甲因工作原因无暇兼顾承担监护职责。郭某作为胡某之女,为保护胡某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胡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其为胡某的监护人。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

刘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1999年刘某持其妹妹身份证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2000年李某到深圳打工,直至2019年回当地工作,期间二人“失联”近二十年,刘某独自生活,并抚养两个女儿。因缺乏感情基础,双方均起诉要求离婚,但因刘某冒用妹妹姓名登记结婚,法院以其婚姻登记不具合法性为由,驳回起诉。如何解除以弄虚作假方式办理…

张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丈夫张某与妻子杨某结婚后生育女儿张小某。2020年,因夫妻感情不和,二人分居生活,女儿张小某由二人轮流抚养。2023年杨某起诉离婚。诉讼中双方同意离婚,但均拒绝抚养五岁的女儿张小某,也不同意法院提出的由双方轮流抚养的建议。裁判结果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