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江西赣州市某企业清淤工程违法占用河湖岸线案

延边律师3个月前 (03-19)合同纠纷114
【基本案情】2024年7月,江西省赣州市水利局在巡查中发现,当地某国企在实施的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期间,违反批复文件规定,擅自开设上岸点,并在河道内违法堆放砂石。经第三方测绘机构测量,该企业非法侵占河道面积1.5万余平方米,堆放砂石共约0.77万立方米。【处理情况】赣州市水利局认定,该企业违法利用、占用…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江西省赣州市水利局在巡查中发现,当地某国企在实施的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期间,违反批复文件规定,擅自开设上岸点,并在河道内违法堆放砂石。经第三方测绘机构测量,该企业非法侵占河道面积1.5万余平方米,堆放砂石共约0.77万立方米。

【处理情况】

赣州市水利局认定,该企业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事实清楚,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七条及《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按期缴纳罚款并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本案是针对重点国企、重点工程违法行为适用长江保护法办理的典型案件,执法过程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运用无人机取证、第三方测绘等方式,有力推动了长江流域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合规施工,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855

分享给朋友:

“江西赣州市某企业清淤工程违法占用河湖岸线案” 的相关文章

合同提前约定,外卖员工伤能获赔吗

       外卖配送员工作期间受伤,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却说:“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原来,公司是某买菜平台配送服务的承包商。徐某来到公司工作,被安排在上海某配送站做配送员。徐某在配送站按要求制作木架时,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右脚。 当…

节假日用微信处理工作算“加班”吗? 法院: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应认定为加班

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处理工作,能否算作加班?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报酬,为此类“隐形加班”的认定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2020年5月,韦成(化名)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主办工程…

依法判令物业公司承担协助安装充电桩责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绿色原则 ——聂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聂某系东莞市某小区业主,享有涉案小区一期1号地下车库某车位使用权,某物业公司为案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9月,聂某因需在前述车位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要求某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某物业公司称,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涉及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且须经全体业主表决,因此不同意出具,…

未按约定提供养老服务,应当依法退还相应费用 ——向某诉某公司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向某与某公司签署《某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约定由某公司为向某提供养老服务。合同期限为五年,向某预缴了部分养老服务费3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向某至合同约定的位于重庆的养老基地居住生活并接受养老服务。第二年,该养老基地暂停经营,向某被安排至云南、四川等地。之后,向某返回重庆,未再接受某公司的养…

依法支持赔付误工费,保障老年劳动者合法权益 ——罗某诉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罗某已超过60周岁,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作为其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23年7月,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罗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罗某因此住院治疗32天。经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罗某遗留左侧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构成十级伤残,其误工期180日。…

离职员工不移交工作微信账号,侵权!

在“互联网+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微信等社交平台凭借其便捷性,已成为各教育咨询机构开展招生、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途径,工作账号也就成了机构的财产之一。如果工作账号不能妥善管理,可能导致机构运营受阻,甚至造成经济损失。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离职员工未及时移交工作微信账号引发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