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上海宝山区陶某长江河道违法运砂案

延边律师3个月前 (03-19)合同纠纷112
【基本案情】2021年3月,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海事部门移送线索,对船主陶某涉嫌非法采砂行为立案调查。经查,陶某于2021年3月13日晚组织运砂船,在长江上海段吴淞口水域从一艘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无名采砂船处接驳并装载江砂约908立方米,且存在规避检查的情节。【处理情况】宝山区水务局认定,陶某的行为属…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海事部门移送线索,对船主陶某涉嫌非法采砂行为立案调查。经查,陶某于2021年3月13日晚组织运砂船,在长江上海段吴淞口水域从一艘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无名采砂船处接驳并装载江砂约908立方米,且存在规避检查的情节。

【处理情况】

宝山区水务局认定,陶某的行为属于非法采(运)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九十一条,对陶某作出罚款50万元,没收全部涉案江砂,没收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运砂船的行政处罚。陶某先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均未获支持,在判决生效后自觉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

本案是长江下游区域首次适用长江保护法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典型案件,对认定非法运砂行为的法律实践具有示范作用,展现了水行政执法部门以最严密法治守护长江下游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和执法担当。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856

分享给朋友:

“上海宝山区陶某长江河道违法运砂案” 的相关文章

合同到期后,他把房子转租了,收益归谁?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仅不搬走还擅自转租牟利,这笔“意外之财”该归谁?逾期不退房,又该不该赔钱?基本案情2020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租。2023年3月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但B公司未搬离,反而在未获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房屋转租给甲、乙两方并收取…

装修工干活受伤,雇主、业主、工人三方谁担责?

阅读提示装修行业用工模式呈现灵活用工等特点,存在工人冒险作业、雇主安全保护缺位、业主选用无资质施工方等情况,容易让农民工陷入“雇主是谁”“谁来担责”的维权困局。对此,律师建议,业主尽量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工人要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施工方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方共同保障施工安全。当梁某从辽宁…

合同提前约定,外卖员工伤能获赔吗

       外卖配送员工作期间受伤,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却说:“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原来,公司是某买菜平台配送服务的承包商。徐某来到公司工作,被安排在上海某配送站做配送员。徐某在配送站按要求制作木架时,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右脚。 当…

依法判令物业公司承担协助安装充电桩责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绿色原则 ——聂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聂某系东莞市某小区业主,享有涉案小区一期1号地下车库某车位使用权,某物业公司为案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9月,聂某因需在前述车位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要求某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某物业公司称,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涉及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且须经全体业主表决,因此不同意出具,…

节假日用微信处理工作算“加班”吗? 法院: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应认定为加班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蔡蕾 通讯员 陈木子)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处理工作,能否算作加班?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报酬,为此类“隐形加班”的认定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2020年…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王某系X公司驻外销售代表,负责市场数据采集、分析工作。2024年5月,X公司发现王某在系统中上传的数据与门店真实呈现情况有明显差异,遂对其下发《违纪处分通知函》,作出口头警告处分,处分期六个月。王某表示已认识到工作失职,会及时整改。后X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王某在处分期内又多次在系统中上传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