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诉董某离婚纠纷案 女方因生育居家抚育子女离婚时依法应获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徐某(男)与董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2019年,双方婚生女出生。董某生育后,三年全职居家照料孩子,无经济来源。后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由徐某向董某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典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夫妻…
【基本案情】
徐某(男)与董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2019年,双方婚生女出生。董某生育后,三年全职居家照料孩子,无经济来源。后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由徐某向董某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条规定明确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其主要功能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础上,对家庭义务承担较多的一方给予救济和补偿。本案中,人民法院适用前述法律规定,充分认可了家务劳动及育儿付出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家务劳动贡献者的肯定与救济,也引导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弘扬了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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