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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刑事案件律师# 第19页
收养还是助养?一字之差决定房产由谁继承
随亲戚共同生活并在亲戚的户口簿中登记为“儿子”,属于收养还是助养?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法定继承引发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是收养还是助养身份意见不一,产生纠纷。 1960年,徐某的亲生父母因生活困难,将徐某送至上海随其伯父伯母共同生活。徐某的户口同时迁至伯父伯母家中,户口…
"浪漫红包"变违法赠与 原配诉第三者返还财产案法院判了
“1314”“520”等数字是大家熟知的爱情谐音梗,常用来表达浪漫、长久的爱意。但如果已婚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将此类带有明确示爱含义的款项转账给婚外其他女性,这份所谓的“浪漫表达”,便彻底变了性质,不仅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公然违背,更是对配偶合法财产权益的肆意侵犯。近日,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
子女拖欠养老服务费用,敬老院维权获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郭琳)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个别子女在将老人送至养老机构后,不及时向养老机构缴纳寄养服务费用,既给养老机构造成困扰,也将自己的亲人置于无处容身的尴尬境地。近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件涉敬老院养老服务合同纠纷,再次向社会公众宣示…
彩礼不“躺账” 婚约不“凉心” 法院:明晰彩礼返还规则,倡导文明婚嫁新风
婚约彩礼本是婚嫁良俗,一旦婚约解除,返还纠纷便易激化。2025年10月,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确立谁接收、谁返还裁判规则,依法厘清责任边界,抵制借婚索财,以司法裁判引领节俭理性的婚恋新风。 张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2021年10月在双方父母见证下订立婚约,约定聘金109000…
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分手后一方主张“借款”法院如何认定?
基本案情2023年9月,张山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李梅诉至法院。该案涉及恋爱同居期间的资金往来,张山与李梅曾为同居恋爱关系。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间,张山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李梅转账多笔。除“520”“88.88”等具有特殊含义的小额款项外,还…
准确界定合同性质 保障有序市场交易 ——某汽车销售公司与韦甲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韦甲因从事车辆运输的需要,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产品订货合同》,约定由韦甲向该公司订购一台货车,总价款为390000元。韦甲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支付首付款80000元后,因无法一次性足额支付后续费用,遂又与该公司订立一份《欠款合同》,该合同约定韦甲因购买汽车的需要向某汽车…
网购后不当投诉 并侮辱商家应承担责任 ——兰某与潘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潘某通过其电子商务平台向兰某经营的网店订购一套价值188.10元美睫嫁接睫毛工具套装。潘某签收货物并试用过大部分商品后,通过商务平台与兰某沟通,认为兰某没有注明所售睫毛特性,其试用才知道不合适。要求退货退款未果后,潘某通过平台官方客服以兰某店铺“质量问题商家不同意退款”为由向平台售后申请退款…
未明确第三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 不应视为第三人同意债务加入 ——某贸易公司与某路桥公司、某工程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某路桥公司向某贸易公司购买重油,后某贸易公司、某路桥公司、某工程公司三方签订《代付款协议书》,约定因某路桥公司账户原因不能及时向某贸易公司支付货款,某路桥公司委托某工程公司代为支付部分货款,货款来源为某工程公司应付某路桥公司的劳务计量款;还约定仅就代付款事项进行确认,不免除某路桥公司对仍未支…
多因一果的建材质量问题 合同责任认定 ——某混凝土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案
基本案情2017年6月10日,某混凝土公司作为供方,某建筑公司作为需方签订一份《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就某项目的混凝土购销约定:某混凝土公司向某建筑公司供货,双方对单价及总价计算方式等交易内容进行了约定。其中约定了验收标准及方法: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
支付货款时间约定不明的责任认定 ——李某诉朱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4年9月21日,李某在“抖音”平台看到朱某发布的案涉二手轮挖抓木机,李某便与朱某通过抖音取得联系,并经电话联系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案涉二手轮挖抓木机总价104000元。李某于2024年9月28日向朱某支付订金2000元,朱某于2024年9月30日安排运输,发货前李某应朱某要求通过银行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