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延边合同律师:通过伪造签名来订立合同,其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延边律师3个月前 (04-28)合同纠纷145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保障双方权益、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采用伪造签名的手段订立合同,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那么,当遭遇伪造签名订立合同的情况时,其追诉期是多久呢?下面我…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保障双方权益、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采用伪造签名的手段订立合同,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那么,当遭遇伪造签名订立合同的情况时,其追诉期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伪造签名订立合同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从民事角度来看,伪造签名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欺诈方需要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伪造签名订立合同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在伪造签名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受欺诈方如果要通过民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而在刑事方面,追诉期则要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为五年;如果犯罪情节较重,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则为十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追诉期的计算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伪造签名订立合同的追诉期在民事和刑事方面有着不同的规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社会环境。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1026

分享给朋友:

“延边合同律师:通过伪造签名来订立合同,其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呢? ” 的相关文章

王某某、靳某某侵犯注册商标罪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从废品收购站等处,购买、收集废旧的河套王酒瓶及酒盖,在自己家中进行简单清洗后,将从他处购买的散装白酒灌入清洗好的空瓶内,重新将瓶盖用胶水粘封后以裸瓶对外出售,并向他人谎称自己出售的系河套酒厂“内部酒”。被…

李某与职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执行法院柔性执法,助力诚实守信被执行人“重获新生”

   【基本案情】 李某系一家庭作坊式小服装厂的老板,此前,其投入全部积蓄,扩大服装厂生产经营规模,但因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导致服装厂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58名工人向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化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劳动报酬56万余元。诉讼过程中,李某售卖老家的房…

何种情况下,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于某原系某家装公司设计师,因与公司就工资差额、提成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存在争议,诉至法院。关于离职原因,某家装公司提交有于某签字的《辞职申请表》。申请表显示,于某在2022年9月1日因个人原因辞职。于某称,《辞职申请表》载明的离职原因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并提交录音证据显示,自己曾在…

依法支持赔付误工费,保障老年劳动者合法权益 ——罗某诉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罗某已超过60周岁,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作为其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23年7月,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罗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罗某因此住院治疗32天。经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罗某遗留左侧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构成十级伤残,其误工期180日。…

一份书面合同助劳动者找到“东家”

在劳务分包、转包的用工模式下,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如何确认?是实际指挥管理劳动者的包工头,还是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劳务公司?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劳动者刘某与石河子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刘某工资差额8.4万余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集团有限…

劳动者基于合理信赖产生损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0日,江某参加S公司的面试,并于当日收到录用通知,通知其于2024年4月1日入职。江某为此从原单位离职,按新入职岗位要求购买了职业装并在S公司附近租房居住。2024年3月31日,S公司电话通知江某取消录用且未说明合理理由。江某遂诉请S公司赔偿损失。【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