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张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

延边律师5个月前 (05-18)合同纠纷183
法院联动残联实质化解残疾人直播打赏退款难题——张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张某系言语残疾人,王某系某公司娱乐表演签约主播。双方通过直播平台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并线下见面。此后,张某为增进感情、维系恋爱关系,通过直播平台向王某两次打赏并微信转账累计共91342元。后双方分手,因上…
法院联动残联实质化解残疾人直播打赏退款难题
——张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张某系言语残疾人,王某系某公司娱乐表演签约主播。双方通过直播平台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并线下见面。此后,张某为增进感情、维系恋爱关系,通过直播平台向王某两次打赏并微信转账累计共91342元。后双方分手,因上述款项返还产生纠纷,张某诉至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法院在立案过程中了解到张某系言语残疾人,遂启动“绿色服务通道”,安排专人全程提供引导服务,对该案优先受理。
  【调解过程及结果】
  考虑到当事人系言语残疾人,较一般纠纷存在沟通成本高、调解难度大等特点,为实质化解纠纷,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邀请县残联参与调解,成立由残联特邀调解员、手语翻译师组成的调解小组,在法官指导下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一是融情于理疏导,缓和对立情绪。在手语翻译师的协助下,调解员了解到张某无固定生活来源,经济压力较大,要求王某退还打赏及转账款项,王某则拒绝退还,双方对立情绪明显。对此,调解员引导双方珍视过往情谊,本着好聚好散、互谅互让的原则,坐下来理性协商、寻求纠纷实质化解。针对张某,调解员告知其即使在恋爱关系中,双方经济往来也需保持理性审慎态度,引导其形成合理解纷预期;针对王某,调解员则释明解纷成本,引导其理性评估诉讼可能结果,提高其调解积极性。经过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有所缓和,同意协商解决纠纷。
  二是深入调查了解,锁定争议焦点。经深入沟通,调解小组了解到双方主要分歧在于:张某认为其给王某的打赏及转账是出于以结婚为目的,现双方已分手,王某理应返还;王某认为,两人系恋爱关系,张某作为成年人,相关款项系其在恋爱期间自愿赠与,自己无需承担返还义务。对此,调解小组深入走访当事人居住社区及邻居亲友,从案涉直播平台调取支付记录、直播内容,并梳理张某提交的转账流水、聊天记录、直播录屏等证据,了解到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仅以夫妻名义相称,还商议了结婚、见家长及购置婚房等事宜,且张某恋爱期间两次直播打赏均发生在双方口头婚约后,并在微信中协商以打赏金额折抵结婚时的彩礼。同时,调解小组查明,王某签约的某公司与直播平台约定主播直播打赏收入五五分成;某公司与王某约定,王某享有某公司从平台获得收益的80%,某公司留存20%作为管理费。在此基础上,调解小组总结出双方争议焦点为王某是否应当返还相关款项以及返还金额如何确定。
  三是耐心释法说理,促推达成和解。围绕争议焦点,调解小组通过“手语交流+文字辅助”的无障碍沟通方式,向双方释法说理。法官以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条款为核心指引,向当事人释明,张某在恋爱期间两次直播打赏及转账在本质上属于赠与王某财产,是否应返还需结合款项用途、具体金额、发生时间等分析。一方面,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的小额、日常性转账,通常视为一般性赠与,在对方接受后即已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另一方面,结合双方以打赏金额折抵彩礼等交往事实,张某直播打赏系以结婚为目的,在婚约落空后理应返还。在此基础上,法官指导调解员参考多元解纷案例库入库案例(编号D2025-161-1-102-529)中“确定转账性质,找准诉争款项平衡点”的解纷思路,仔细梳理直播打赏及转账流水,将“2.14”、七夕、女方生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及“520”、“1314”等代表特殊寓意金额的款项汇总,通过逐笔对账,确认张某向王某的一般性赠与为16342元;张某以结婚为目的向王某直播打赏75000元,扣除平台及公司分成后,王某实际获得30000元。双方对该金额均表示认可,王某认识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动表示愿意返还上述款项。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张某一次性退还30000元,并在签订调解协议当天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起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残疾人向网络主播打赏转账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一些残疾人对网络交友及直播打赏的风险认知不足,因此引发的财产往来纠纷日益增多,且往往交织婚恋等情感因素,化解难度较大。本案中,法院依托“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与残联合力化解纠纷。残联调解员发挥熟悉残疾人群体、善于沟通疏导的优势,情理并用,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手语翻译师参与调解全过程,以“无声交流”破除沟通壁垒;法官做实指导调解,结合争议焦点释法说理,阐释直播打赏及转账行为的法律边界,校准当事人解纷预期;调解员参考多元解纷案例库同类案例,采用梳理流水、逐笔对账方式确认应返还金额,促推在法律框架内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通过全流程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助残服务,不仅消除言语残疾人解纷障碍,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更引导残疾人群体理性参与直播打赏,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1068

分享给朋友:

“张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调解案” 的相关文章

高管辞职另起炉灶 “复制”原公司产品被判刑

一款凝聚着企业数年心血、投入巨额资金研发的汽车配件,刚在市场上崭露头角,一批外形、功能几乎如出一辙的竞品就横空出世,以低价迅速抢占市场。这究竟是巧合,还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上海警方的一次主动走访,揭开了这起案件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破获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起案件的主谋竟是这家企…

与签约公司不欢而散 男团主播被索赔50万签订“合作合同”,实为“劳动关系”,厦门一传媒公司起诉被法院驳回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珺 通讯员 湖法宣)李某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满20岁,就面临50万元的“天价违约”起诉。2024年12月,在厦门一家传媒公司做了不到两个月的男团舞蹈主播后,李某成因故停止直播。公司随即将他告上法庭,理由是违反“合作合同”,拒不参与演艺活动,要求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这起看似普通…

是否属于新就业形态相关责任保险中的“业务有关工作”,应当依据具体理赔情形,结合相关行为对于完成业务工作的必要性等因素综合审查认定——某餐饮配送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餐饮配送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为某餐饮配送公司,保险金额(每人限额)65万元,雇员工种为外卖骑手,雇员1人“阚某”。保单“特别约定”栏载明,本保单附加个人第三者责任:承保对被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

节假日用微信处理工作算“加班”吗? 法院: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应认定为加班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蔡蕾 通讯员 陈木子)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处理工作,能否算作加班?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报酬,为此类“隐形加班”的认定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2020年…

劳动者基于合理信赖产生损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0日,江某参加S公司的面试,并于当日收到录用通知,通知其于2024年4月1日入职。江某为此从原单位离职,按新入职岗位要求购买了职业装并在S公司附近租房居住。2024年3月31日,S公司电话通知江某取消录用且未说明合理理由。江某遂诉请S公司赔偿损失。【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2024年9月,吴某经招聘入职某医药公司,从事总经理助理工作。双方于用工当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2024年11月20日,该公司向吴某出具《终止试用通知》,以吴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吴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