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义等11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刑事处罚与民事追责有机衔接,保护国家珍稀植物资源
【基本案情】野生金毛狗蕨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未经批准不得采挖。2022年2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义、袁某寿、尹某凤、胡某斌、杨某仁、黄某辉、黄某波、邓某军、赵某富、胡某英等11人在未取得采集证且未获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上山采挖野生金毛狗蕨并出售给药材收购商彭某华、彭某波(二人已另案…
【基本案情】野生金毛狗蕨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未经批准不得采挖。2022年2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义、袁某寿、尹某凤、胡某斌、杨某仁、黄某辉、黄某波、邓某军、赵某富、胡某英等11人在未取得采集证且未获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上山采挖野生金毛狗蕨并出售给药材收购商彭某华、彭某波(二人已另案判决)。胡某义等11人危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造成近4700株野生金毛狗蕨被毁,严重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义等11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与公益诉讼起诉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足额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11元,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金毛狗蕨属树形蕨类植物,起源于侏罗纪,是现存植物“辈分”最高的“活化石”,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根部经切片、干燥处理后,即成为中药材“狗脊”。本案中,被告人胡某义等11人为获取利益,大肆采挖金毛狗蕨,影响其物种的生存与种群的更新延续,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判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充分彰显刑罚惩戒与威慑功能,同时依法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实现刑事处罚与民事追责有机衔接。本案判决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认知、识别与保护自觉,有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筑牢南岭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