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延边律师】妻子对丈夫借款不知情拒绝帮着还钱,法院怎么判?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8-19)以案说法92
出借人将钱款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借条上仅有一方签字,夫妻二人是否应共同偿还该借款?近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夫妻双方对该笔债务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赵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1月12日,赵某、杨某共同向某农商银行贷款30万元。2025年1月2日,赵某…

出借人将钱款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借条上仅有一方签字,夫妻二人是否应共同偿还该借款?近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夫妻双方对该笔债务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赵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1月12日,赵某、杨某共同向某农商银行贷款30万元。2025年1月2日,赵某以偿还某农商银行贷款为由向张某借款30万元,后赵某用该笔借款偿还了在某农商银行处的贷款。因赵某未按期还款,张某提起诉讼,主张30万元借款为赵某与杨某的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二人共同偿还。杨某辩称,张某是将款项出借给赵某,自己未签字,也不知情,应依法驳回张某对杨某的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案涉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赵某与杨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在某农商银行处的贷款系夫妻共同债务。案涉借款发生于赵某、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借款确系偿还了夫妻二人在某农商银行处的贷款。杨某虽辩称对借款未签字、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但经法院审查认定,案涉款项确系用于偿还贷款。因此,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认定案涉借款为赵某、杨某夫妻共同债务,遂判决赵某、杨某共同向张某偿还借款30万元。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非仅以“是否签字”为唯一标准,而是要综合考量共同意思表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及债务实际用途等实质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认定。共债共签仅为审判实践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要件之一,并非唯一必要标准。


未签字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款项的实际用途和资金流向系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实质要件。若所借款项确实用于购买夫妻共同房产、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或偿还共同债务等,配偶即使未签字,仍需承担还款责任。本案中,虽无直接证据证明杨某存在“共同签字”的情形或“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但案涉借款确实用来偿还了赵某、杨某夫妻二人在银行的贷款,杨某实际享受了案涉借款的利益,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杨某应对案涉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

【延边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1456

分享给朋友:

“【延边律师】妻子对丈夫借款不知情拒绝帮着还钱,法院怎么判?” 的相关文章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房地产企业违法使用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个人信息保护  人脸识别  电子数据勘验【技术要点】房地产企业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并将本地数据每日上传云端并自动删除,面对数据定位和取证难题,检察机关一体履职联合调查,采用逆向追踪、远程勘验等技术方法获取云端数据,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推动房地产行业系统内…

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  边缘易致贫户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大数据赋能【基本案情】被救助人雷某申,男,1987年4月出生;雷某晴,女,2012年11月出生;雷某童,女,2018年11月出生;雷某满,女,2021年5月出生。四人分别系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被害人韩某利的丈夫及未成年女儿。20…

“某牛”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登记注册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字号行为的认定

【案号】 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民再224号〔某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牛王(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牛公司)在第9类插座等商品上具有多个“某牛”驰名商标,“某牛(电器)”企业商号被多次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某牛公司成…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龙游某汽车租赁服务部、李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依法追究造成排气装置不合格及放任相关机动车上路导致大气污染行为的民事责任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先后从龙游某汽车租赁服务部(以下简称某汽车租赁部)租赁12辆小轿车,在其自营的汽修店中更换劣质三元催化器后,将车辆归还并将原车三元催化器出售牟利。某汽车租赁部发现上述车辆三元催化器被改装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并未停用涉案车辆。立案后,公安机关发现涉案…

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故意杀人案被害人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产业帮扶【基本案情】被救助人郭某田,男,1956年4月出生;郭某,男,2011年11月出生;郭某能,男,1980年8月出生。三人均系郭某华故意杀人案被害人。2024年2月19日零时许,郭某华因民间纠纷潜入郭某田家中,趁人熟睡之际…

“变身漫画特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案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京73民终3802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3)京0105民初71391号〔北京抖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亿某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0年6月15日,北京抖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某公司)在其“抖某”APP(手机应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