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谢某等三人虚报注册资本、私分国有资产、行贿、职务侵占再审部分改判无罪案

延边律师12个月前 (11-07)刑事辩护405
   基本案情 原审被告人谢某系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原审被告人杨某某系副总经理,原审被告人赵某某系财务总监。2004年9月,谢某、杨某某决定注册成立某房产公司。谢某使用其指使赵某某从某信用社以棚户区改造为名获得的贷款800万元,虚报某集团公司出资600万元,杨某某出资2…

    基本案情

  原审被告人谢某系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原审被告人杨某某系副总经理,原审被告人赵某某系财务总监。2004年9月,谢某、杨某某决定注册成立某房产公司。谢某使用其指使赵某某从某信用社以棚户区改造为名获得的贷款800万元,虚报某集团公司出资600万元,杨某某出资200万元,取得验资报告后即归还贷款。2007年2月15日,某房产公司被注销。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于2010年1月27日作出判决,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并与其所犯贪污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所判刑罚并罚;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赵某某、杨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谢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14年7月29日作出判决,将一审判决对谢某犯贪污罪的定罪量刑部分改判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及相应刑罚,其余维持原判。原审裁判生效后,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本案原审生效判决作出时间在公司法修正及相关立法解释出台之后,故应适用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相关立法解释。按照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立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以外,将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本案涉及的某房产公司不属于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范围,2014年3月1日以后,不应对原审被告人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刑事责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3日作出再审判决,维持对谢某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宣告谢某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赵某某、杨某某无罪。

  典型意义

  经济犯罪往往先违反了经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时,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成立以违反公司法有关注册资本缴纳规定为前提。修正后的公司法原则上将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本案原二审判决作出时间在公司法修正及相关立法解释出台之后,故应适用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相关立法解释。按照修正后的公司法及相关立法解释,三原审被告人注册成立某房产公司没有实缴出资的行为,并未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应作为犯罪处理。本案再审改判依法保障了涉案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司法裁判规范、保障、引领的重要功能。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404

分享给朋友:

“谢某等三人虚报注册资本、私分国有资产、行贿、职务侵占再审部分改判无罪案” 的相关文章

刘某明等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纠集未成年人贩卖依托咪酯并容留未成年人吸食,依法从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明,男,1998年9月24日出生,无业。 被告人高某彩,男,1999年11月24日出生,务工人员。2020年3月9日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3年2月28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柳某欣,男,1999年7月10日出生,无业。2020年10月29日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拘役…

马某宇贩卖毒品、强制猥亵案 ——从医院骗购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用于非法贩卖,并利用精神药品猥亵他人,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马某宇,男,1987年8月5日出生,务工人员。 2024年1月,被告人马某宇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其父亲和爷爷的医保卡,以为家人代开安眠药之名,先后在江苏省苏州市的两家医院,多次欺骗医生为其开具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酒石酸唑吡坦片(俗称思诺思)77片、艾司唑仑片84片、氯硝西泮…

秦某等走私、贩卖毒品案 ——利用虚拟币从境外邮购新型毒品用于贩卖牟利,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秦某,男,1987年9月25日出生,无业。2008年10月10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1年6月3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年7月13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

张某与周某名誉权侵权案

【基本案情】张某与周某原系同事关系。因工作矛盾,周某通过手机聊天平台捏造张某生活作风不检点等虚假事实、泄露张某住址,并先后向多人散布,致使张某多次遭受陌生人骚扰,严重干扰了张某的正常生活。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向其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等。【裁判结果】法院生效裁…

以“改名转运”为噱头传销敛财 四被告人敛财16亿元获刑

身处逆境、财运不佳,只要改名字、买吊坠就能改变运势风水,就能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吗?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传销团伙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被告人宁某、顾某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到五年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宁某、顾某等人,先后利用多家公司…

湖南桂东法院公开审理扶某某贪污罪、受贿罪案

近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桂东县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扶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部分工作人员,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共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法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