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公司无财产偿债,股东是否担责?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1-12)以案说法194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查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程序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任某、章某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获得了法院支持,切实维护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查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程序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任某、章某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获得了法院支持,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24日,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建材经营站签订《建设工程钢管脚手架分包合同》,约定由某建材经营站承接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的某康养城工程KTV项目的钢管脚手架搭拆等分项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事宜产生争议,某建材经营站起诉至扶绥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761016.92元及工地看管人员工资补偿款27000元。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工程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某建材经营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调查等方式,穷尽执行措施,均未发现某建筑工程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某建材经营站调查发现,某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任某、章某各认缴出资500万元,但二人至今仍未履行出资义务。为此,某建材经营站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追加任某、章某为被执行人,并要求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任某、章某作为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股东,在法院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后,某建筑工程公司仍无财产清偿到期债务,符合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适用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任某、章某未履行出资义务,二人应在各自未实缴出资的500万元范围内,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对此,法院支持了某建材经营站的异议请求。

法官说法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立法初衷,在于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减轻股东初始的出资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然而实践中,有些股东滥用该制度,既不按公司章程约定实缴出资,又通过转让股权、抽逃出资、拖延出资期限等方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为有效规制上述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分别对未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股东以及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原股东的责任承担,作出了明确规定,赋予债权人在公司无财产偿债时,申请追加相关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权利,要求其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打破了部分股东“认缴不出资、欠债能脱身”的错误认知。PART.04法官提醒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应恪守诚信原则,作为债务人的公司应当想方设法还清债务,公司股东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这既是公司正常运营的保障,也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负责。任何试图通过滥用注册资本认缴制、抽逃出资、转让股权等方式逃避债务的行为,都无法对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最终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扶绥县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420

分享给朋友:

“公司无财产偿债,股东是否担责?” 的相关文章

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耕地保护  卫星遥感比对  无人机数字建模  技术支撑体系【技术要点】耕地是重要的土地资源,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具有普遍性,针对该类案件线索发现难、地形复杂、隐蔽性强、证据固定难等问题,本案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数据和耕地矢量图斑数据进行对比,筛查发现线索,并通过无…

郭某田、郭某、郭某能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故意杀人案被害人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产业帮扶 【基本案情】被救助人郭某田,男,1956年4月出生;郭某,男,2011年11月出生;郭某能,男,1980年8月出生。三人均系郭某华故意杀人案被害人。2024年2月19日零时许,郭某华因民间纠纷潜入郭某田家中,趁人…

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潘某执行实施案

指导性案例256号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潘某执行实施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5年4月7日发布)关键词执行/执行实施/大量车位/业主优先/分零拍卖执行实施要点人民法院处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大量车位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离心压缩机选型”软件及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隐名设立同业公司技术秘密侵权行为及侵权责任的认定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1592号〔沈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透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斯某机械有限公司、沈阳斯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孙某良、印某洋、吴某坡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沈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某集团)及其子公司沈阳透某机械股份有限公…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失信惩戒宽限期内自动履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高效化解

【基本案情】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陈某某工程总价款188万余元,在施工期间,该公司分5笔向陈某某共计支付了施工进度款161万余元,剩余27万余元迟迟未能结清。经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明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陈某某工程款27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