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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法院生效文书为啥办不了离婚证?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1-13)婚姻家庭204
基本案情2008年,周某经人介绍与蒙某相恋,同年3月3日在马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先后在2009年11月、2011年6月生下长女蒙某艳、次女蒙某欣。可日子过着过着,两人因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争吵,自2023年起更是开始分居,期间未有联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2025年6月,周某向马山县…

基本案情


2008年,周某经人介绍与蒙某相恋,同年3月3日在马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先后在2009年11月、2011年6月生下长女蒙某艳、次女蒙某欣。


可日子过着过着,两人因性格不合常为生活琐事争吵,自2023年起更是开始分居,期间未有联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2025年6月,周某向马山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便组织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的调解协议,法院也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案件就此审结。


法官说法


为啥法院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不能换离婚证?


关键要分清“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的本质区别,这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说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而民事调解书,就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合法原则达成协议,法院据此制作的法律文书。


离婚证则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专门证明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凭证。两者的核心区别主要有三点:


一是性质不同:民事调解书属于司法裁判文书,离婚证属于行政确认凭证;


二是适用场合不同:民事调解书对应“诉讼离婚”,是一种司法解决方式;离婚证对应“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的手续;


法律效力不同:两者都能解除婚姻关系,但民事调解书还可以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进行确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这是离婚证所没有的。





法官提醒



很多人觉得“没拿到红本本(离婚证),离婚就不算数”,其实这是误区。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则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核心就是为解决“一方不签字、无法协议离婚”的僵局。只要拿到的是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就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日后若需证明离婚状态,生效的法院文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转发自广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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