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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督促实施公共服务类App无障碍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延边律师6个月前 (10-16)以案说法157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磋商  无障碍信息交流  公共服务App  检测评估

【要旨】

针对公共服务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称App)不符合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影响视力残疾人和老年人获取信息和办理业务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和App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邀请视力残疾人代表全程参与,推动相关App的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保障特定群体平等获取信息权益。

【基本案情】

据统计,2023年陕西省的视力残疾人已达14万余人。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陕西社会保险、陕西医保App,存在非文本链接、非文本控件、非文本内容无替代文本及用途说明,无法通过旁白模式或读屏软件获取信息;多数功能不支持键盘操作等问题,不符合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给视力残疾人和老年人获取信息及在线办理业务带来不便,侵害了特定群体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权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3月4日,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残联)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陕西省检察院)移送本案线索。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App无障碍改造涉及职能部门较多,陕西省检察院于4月2日以事立案。为查明案件事实,陕西省检察院委托省残联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App进行测评,并邀请视力残疾人代表进行使用体验,确认陕西社会保险、陕西医保APP不符合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7668-2019),经调取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查明,陕西省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省社保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分别为陕西社会保险、陕西医保App的管理单位,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管局)为App无障碍工作的主管部门。

2024年4月24日,陕西省检察院与省社保局、省医保局、省通管局开展磋商,并邀请陕西省残联参加。各方围绕相关部门的职责、公益损害性和违法性,明确了整改方向。省社保局、省医保局作为相关App的管理单位,对App的无障碍改造负有主体责任;省通管局配合App管理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年底前逐步整改确保符合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

磋商会后,省通管局委托某信息通信研究院对相关App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视力残疾人代表的体验反馈,配合App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月规划、周排期”加快推进。省社保局、省医保局按步分类实施改造,陕西社会保险App对12个页面中的登录、信息查询、认证等17项功能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并对3个页面4项功能进行了适老化升级;陕西医保App对7个页面中的登录、信息查询、家庭共济绑定等8项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省通管局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安)某中心对相关App的升级改造情况进行评估,认为29项改造符合适老化和无障碍标准。如,在两款App使用talkback(屏幕阅读)或者旁白浏览时,可以正常识别并语音提示功能和目的;陕西社会保险App内嵌适老版界面具备显著入口,字型大小符合标准,无广告插件及诱导类按键等。

2024年7月30日,省通管局召开现场评估会议,邀请省残联推荐的视力残疾人和某公益组织推荐的老年人对相关App的改造情况进行现场体验,确认可以实现无障碍操作。同时,省通管局以本案整改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数字适老中国行”陕西站推广活动,聚焦生活服务、医疗健康、交通出行等八大领域的30款重点App,督导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典型意义】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互联网网站、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检察机关聚焦公共服务类App无障碍改造,以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保、医保为切入点,加强与残联协作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履职,逐步优化服务设计,消除“数字鸿沟”,提升数字化服务的包容性,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获取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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