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实施就医挂号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延边律师1年前 (2025-10-16)以案说法364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无障碍适老化  就医挂号  公开听证  系统性治理【要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因不适应挂号方式面临就医挂号难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通过系统性治理畅通、拓宽就医挂号渠道,推动完善就医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平等享受医疗服务的…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无障碍适老化  就医挂号  公开听证  系统性治理

【要旨】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因不适应挂号方式面临就医挂号难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通过系统性治理畅通、拓宽就医挂号渠道,推动完善就医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平等享受医疗服务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广东省深圳市大部分医疗机构未提供电话预约等多渠道挂号方式,挂号平台及自助挂号机亦未实现无障碍功能,致使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及存在视力障碍的老年人与残疾人无法及时、独立、便捷就医,影响其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深圳市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上述线索后,决定立案调查。通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走访、挂号平台或电话试用、询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查明该市大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提供电话等多渠道预约挂号方式,线上预约挂号平台未达到无障碍设计标准,线下自助挂号取号终端设备未实现大字、语音等无障碍功能,亦未按要求为老年人、残疾人预留专门现场号源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2024年6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残联与市老协代表、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就医挂号难问题已影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平等就医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深圳市检察院根据调查与听证情况,于同年7月2日向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完善电话预约等多渠道挂号方式,对线上预约挂号平台与自助挂号服务终端进行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线上线下并行的挂号服务便利。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迅速组织落实整改。一是优化预约挂号渠道,各医疗机构至少提供电话、网络、现场预约三种挂号方式。目前,已督促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开通预约挂号直拨电话,并在全市设立统一短号热线,实现预约挂号一键查询或转接服务。截至2025年6月,热线已提供查转服务5122次;二是对线上预约挂号平台与自助挂号服务终端进行无障碍改造。印发《移动互联网应用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指引》,要求各医疗机构于2025年底前完成线上预约平台的无障碍改造,逐步新增及更换的自助挂号等终端机须具备语音、大字等无障碍功能。截至2025年6月,全市38家医疗机构已完成线上预约平台无障碍改造,累计布设无障碍自助终端机1039台;三是各医疗机构通过加号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预留现场号源,并将该措施纳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评价指标。某大型医疗机构试点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N+1日提前挂号服务。

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后,深圳市检察院组织市残联与市老协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随机走访深圳市内医疗机构,对整改成效进行现场评估验收,最终确认上述整改措施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典型意义】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针对实践中发现的医疗机构未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影响特定群体就医挂号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推动医疗机构从渠道优化、技术适配、制度保障等层面完善就医挂号无障碍服务,解决残疾人、老年人就医“堵点”问题。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73

分享给朋友: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实施就医挂号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的相关文章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实施就医挂号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无障碍适老化 就医挂号 公开听证 系统性治理【要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因不适应挂号方式面临就医挂号难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通过系统性治理畅通、拓宽就医挂号渠道,推动完善就医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平等享受医疗服务的合法权益…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发挥失信惩戒宽限期警示作用,促进供暖企业主动履行护民生

【基本案情】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长春某物业公司给付于某欠款本金199.7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长春某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向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宽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在执行法官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三期还款…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放水养鱼”促成和解,司法为民守护“菜篮子”

【基本案情】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向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繁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菜篮子公司支付工程款961.93万元。 执行过程中,繁昌法院依法查封了菜篮子公司拥有的综合楼,并冻结…

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云南省剑川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月,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甲公司委托剑川县居民王某某在国有林区开挖公路,长度494.8米、平均宽度4.5米、面积2226.6平方米。2013年2月,剑川县森林公安局以剑川县林业局的名义对甲公司及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

万某等8人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司法护航新疆巴音布鲁克大草原生态,依法判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4亿元

【基本案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系巴州“母亲河”开都河的源流区,是巴州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功能区,巴州人民政府于2008年下发《关于禁止在开都河流域及巴音布鲁克地区开采砂金的通知》。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万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无采矿许可的情况下…

胡某甲等23人污染环境罪一案——湘赣两省协调联动,全链条打击跨区域违法倾倒危险物犯罪

【基本案情】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期间,被告人胡某甲为获取非法利益,在不具备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伙同被告单位江西某金属公司、井冈山某材料公司等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铝灰,通过被告人周某寻找货运途径,周某明知胡某甲运输的系危险废物,仍为其提供货运帮助,找到其朋友刘某甲联系货运司机,并与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