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同居男友伸贼手,盗窃首饰被判刑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2-03)刑事辩护75

在亲密关系中,一方擅自拿走对方的贵重财物会构成犯罪吗?同居关系中的财产该如何界定?当情感关系与法律权利发生冲突时,应当如何平衡?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就审理这样一起案件,为这些问题提供了明确答案。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屈某系情侣关系,共同居住在屈某位于衡阳市某小区的住宅内。共同生活期间,杨某因手头拮据,趁同居女友屈某不备,先后两次撬开其首饰盒,盗走黄金项链、手链、手镯等饰品,销赃后获利2.2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屈某发现首饰失窃后报警,杨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深刻悔罪。经鉴定,被盗首饰价值3.5万余元。案发后,屈某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并放弃退赔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考量本案发生于特定亲密关系人之间,被害人明确表示谅解,体现了社会关系的修复可能,最终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本案的审理再次明确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亲密关系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免责理由。同居关系不产生法定的财产共有关系,个人财产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在本案中,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虽然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且事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但这只能作为量刑时的酌情从轻情节,不改变犯罪行为的本质。

该案警示公众,在亲密关系中更要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念,不能因关系亲密就随意处置对方财物。同时,法官也提醒,遇到经济困难时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最终既伤害了他人感情,也让自己承担了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736

分享给朋友:

“同居男友伸贼手,盗窃首饰被判刑” 的相关文章

欧阳甲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

一、基本案情2019年10月5日,欧阳甲、莫某某、孙某某、欧阳乙从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驾驶“汇粤007”船空舱行驶至深圳珠江口边境水域后,关闭该船AIS系统,从境外水域非法过驳80个装有冻品的货柜并返航。次日12时许,“汇粤007”船行驶至西江肇庆附近水域时被查获,4人跳船逃逸,查获冻品共计1960.…

魏某受贿等犯罪二审抗诉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魏某,男,1964年10月出生,曾任苏州市某税务局科员,2019年5月退休。2012年1月至2019年5月,魏某利用担任某税务局税务注销科、税源管理科科员的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夏某某、B公司、江某等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共计246.7万元…

张某某、刘某某合同诈骗二审、再审抗诉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男,1972年6月出生,三门峡某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刘某某,男,1969年7月出生,三门峡某矿业公司匿名股东。在诉讼过程中,2020年8月9日因病死亡,对其终止审理。河南三门峡某镇石灰沟650坑口原属灵宝市A金矿,2005年划归灵宝市B矿业公司。2000年至2001年…

苏某和贩卖毒品案 ——医务人员非法出售大量麻精药品牟利,依法从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苏某和,男,1957年4月21日出生,某医院原院长。 被告人苏某和长期担任某公立医院院长,具有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资格。2013年1月至2021年12月,苏某和利用职务之便,以该医院名义分别向两家医药公司申购盐酸哌替啶片剂(杜冷丁)536180片。苏某和为非法牟…

刘某明等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纠集未成年人贩卖依托咪酯并容留未成年人吸食,依法从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明,男,1998年9月24日出生,无业。 被告人高某彩,男,1999年11月24日出生,务工人员。2020年3月9日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3年2月28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柳某欣,男,1999年7月10日出生,无业。2020年10月29日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拘役…

宁某等人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案

基本案情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宁某伙同沈某某等人(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招揽无还款能力且不具有某市购房资质的贷款人(另案处理),对其进行“包装”,伙同房东(另案处理)伪造首付款凭证,并大幅做高房屋成交价,通过虚构首付款已支付的假象,安排贷款人申请抵押贷款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