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诉讼离婚时可对其少分 ——周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案

延边律师3个月前 (03-10)婚姻家庭132
基本案情周某与陈某(女)系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与案外人金某同居,并多次向金某转账、发送红包等,累计12万余元,其中包含多笔520、1314等特殊寓意的金额。陈某另案提起赠与合同无效之诉,人民法院判决金某将上述12万余元全额返还。后周某起诉离婚,陈某以周某与他人同居存在过错为由,主张周某少…

基本案情

周某与陈某(女)系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周某与案外人金某同居,并多次向金某转账、发送红包等,累计12万余元,其中包含多笔520、1314等特殊寓意的金额。陈某另案提起赠与合同无效之诉,人民法院判决金某将上述12万余元全额返还。后周某起诉离婚,陈某以周某与他人同居存在过错为由,主张周某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上述12万余元归其所有。

办理情况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金某同居,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金某,既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又侵犯了陈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结合周某的过错程度、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人民法院酌定金某返还的该12万余元按80%的比例分配给陈某。

典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夫妻一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另一方以该方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人民法院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并侵害配偶财产利益的过错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判决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效维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806

分享给朋友: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诉讼离婚时可对其少分 ——周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潘某某盗窃案 ——强化案例库建设,推动类案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化

一、基本案情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潘某某(16岁)先后四次伙同他人实施盗窃(其中部分犯罪系取保候审期间实施),共计窃得现金人民币1100元,电脑8台(价值人民币16720元)。2024年7月3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潘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30日,永安市人民法院以…

在执行分配中依法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抚养费 ——梁某甲等与颜某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

基本案情 因梁某未履行民间借贷纠纷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颜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梁某名下的存款。梁某甲、梁某乙系梁某的未成年子女,因梁某未按生效判决支付抚养费,导致生活困难,遂要求参与执行分配,并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请求判令在执行分配款中优先支付被执行人梁某作为父亲应承担的抚…

因二胎儿子随妻姓,男子起诉离婚

二胎儿子跟谁姓?结婚近20年夫妻争执不下据了解,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半后,双方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2019年,双方又生育一子,随母姓。可李先生的父亲去世前留有遗愿,希望李先生能将孙子改为随父姓。在被张女士坚决拒绝后,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李先生认为,孩子随…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赠与第三人的财物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 ——杨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杨某(女)与黎某于1999年7月登记结婚。王某(女)与黎某于2020年12月相识后,明知对方有家庭仍与其保持不正当交往。自2021年11月起,黎某在妻子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向王某转款共计8万余元,王某亦向黎某回转1万余元,实际收取6万余元。杨某得知后,向法院诉请确认黎某与王某的赠与行为无…

解开“法结”消除“心结”注重维护妇女名誉权 ——王某与周某名誉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王某(女)系房产中介,邓某因购房需要与其相识。后邓某去世,其妻子周某在翻看邓某手机时,发现其与王某存在频繁微信聊天记录,怀疑王某与邓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周某遂连续多日利用抖音账号制作并发布辱骂王某的视频,视频被传播和转发,使王某生活及工作受到干扰。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立即删除相关视频,公开…

张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丈夫张某与妻子杨某结婚后生育女儿张小某。2020年,因夫妻感情不和,二人分居生活,女儿张小某由二人轮流抚养。2023年杨某起诉离婚。诉讼中双方同意离婚,但均拒绝抚养五岁的女儿张小某,也不同意法院提出的由双方轮流抚养的建议。裁判结果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