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顾客就餐被热汤烫伤,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5-19)合同纠纷87
案情回顾2025年10月20日,齐某在福州某鱼丸店用餐,店内工作人员在送餐时碰到桌角,导致刚端出的热汤洒到齐某的大腿及裙子上,齐某被烫后在店内进行冲水处理。经医院诊断,齐某大腿二度烫伤。事故发生后,齐某将鱼丸店诉至鼓楼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97元、财产损失1680元(裙子和鞋子的购买价格)、精神损害抚…

案情回顾

2025年10月20日,齐某在福州某鱼丸店用餐,店内工作人员在送餐时碰到桌角,导致刚端出的热汤洒到齐某的大腿及裙子上,齐某被烫后在店内进行冲水处理。经医院诊断,齐某大腿二度烫伤。事故发生后,齐某将鱼丸店诉至鼓楼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97元、财产损失1680元(裙子和鞋子的购买价格)、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交通费等共计1000元。

鱼丸店同意赔偿医疗费,但认为齐某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损失程度,且裙子已购买3个多月,不应按原价赔付,鞋子当场并未被烫到,也无证据证明鞋子损坏,且齐某的伤情未构成伤残,主张精神抚慰金无依据。

法院审理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案中,因某鱼丸店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当导致齐某被热汤溅到大腿及裙子,造成齐某大腿二度烫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各项赔偿的具体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认定如下:

关于医疗费,齐某因烫伤就医产生的医疗费97元,已提供病历及医疗费票据,某鱼丸店对此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关于财产损失,齐某主张其凉鞋被泡坏,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其按照原价赔偿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齐某主张其穿着为丝裙,但根据裙子的标签显示,面料为聚酯纤维及氨纶,非丝织品,齐某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裙子被烫造成不可恢复的损伤。同时,根据标签载明的洗涤说明及生活常识,衣物被热汤烫到一般可以通过洗涤处理,故法院对于齐某要求按原价1680元赔偿的诉请不予支持,酌情支持清洗费用200元。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因齐某未构成伤残,也无证据证明此次事故给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对于该项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交通费,齐某主张的交通费55.4元系后期维权所产生的费用,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交通费范畴,故该金额法院不予确认。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齐某被烫后由其配偶开车至医院就诊,确实产生必要费用,故根据就医地点、时间、次数等因素,酌定交通费20元。

最终,法院判决某鱼丸店赔偿齐某损失共计317元。

法官提醒

餐厅等营业场所的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店员在服务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顾客人身或财产损害,经营者须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消费者在维权索赔时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注意留存医疗记录、费用票据、现场证据等,合理主张各项损失赔偿。

□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陈婷 金晶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htyas.com/?id=1072

分享给朋友:

“顾客就餐被热汤烫伤,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的相关文章

装修工干活受伤,雇主、业主、工人三方谁担责?

阅读提示装修行业用工模式呈现灵活用工等特点,存在工人冒险作业、雇主安全保护缺位、业主选用无资质施工方等情况,容易让农民工陷入“雇主是谁”“谁来担责”的维权困局。对此,律师建议,业主尽量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工人要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施工方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方共同保障施工安全。当梁某从辽宁…

与签约公司不欢而散 男团主播被索赔50万签订“合作合同”,实为“劳动关系”,厦门一传媒公司起诉被法院驳回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珺 通讯员 湖法宣)李某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满20岁,就面临50万元的“天价违约”起诉。2024年12月,在厦门一家传媒公司做了不到两个月的男团舞蹈主播后,李某成因故停止直播。公司随即将他告上法庭,理由是违反“合作合同”,拒不参与演艺活动,要求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这起看似普通…

合同提前约定,外卖员工伤能获赔吗

       外卖配送员工作期间受伤,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却说:“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原来,公司是某买菜平台配送服务的承包商。徐某来到公司工作,被安排在上海某配送站做配送员。徐某在配送站按要求制作木架时,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右脚。 当…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相关商业保险属责任保险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一并向保险人主张赔付——陈某诉张某、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物流公司经授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某订餐平台的即时配送业务。张某经某物流公司同意注册为某订餐平台的骑手,接受该物流公司指派的订单配送任务,并由该公司发放工资。某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险,含“配送人员意外险…

依法判令物业公司承担协助安装充电桩责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绿色原则 ——聂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聂某系东莞市某小区业主,享有涉案小区一期1号地下车库某车位使用权,某物业公司为案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9月,聂某因需在前述车位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要求某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某物业公司称,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涉及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且须经全体业主表决,因此不同意出具,…

离职员工不移交工作微信账号,侵权!

在“互联网+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微信等社交平台凭借其便捷性,已成为各教育咨询机构开展招生、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途径,工作账号也就成了机构的财产之一。如果工作账号不能妥善管理,可能导致机构运营受阻,甚至造成经济损失。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离职员工未及时移交工作微信账号引发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