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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等多名劳动者与某铝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调解案 ——“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

延边律师3周前 (05-19)合同纠纷43
   (一)基本案情 某铝业公司因经营调整需要搬迁生产线而停工停产,安排300多名员工较长时间停产待岗。多名员工对此不满,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者和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遂提起诉讼。 (二)处理结果 鉴于本案涉及面广,法院迅速启动“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机…

   (一)基本案情

  某铝业公司因经营调整需要搬迁生产线而停工停产,安排300多名员工较长时间停产待岗。多名员工对此不满,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者和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遂提起诉讼。

  (二)处理结果

  鉴于本案涉及面广,法院迅速启动“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机制,通过“三步走”化解矛盾:一是法院介入摸清案情,明确证据规则和法律底线;二是工会委派专职调解员作为“娘家人”逐一沟通倾听员工心声,了解员工诉求,缓和员工对抗情绪;另一方面同步与公司负责人充分沟通,从法律风险与社会责任双线引导企业承担责任;三是工会调解员多次与公司、劳动者单方或者双方开展协商会,多方沟通、共同商讨,制定一次性补偿或转岗方案,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正常经营的需求。经多轮调解,工会调解员率先在未起诉员工的调解工作中取得突破,组织企业与首批异地转岗的43名员工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在取得突破口的同时,工会调解员继续对已起诉的19名劳动者同步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团队围绕案件事实、企业经营客观情况等与劳动者的律师团队展开对话,经多方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在先后两批劳动者与企业达成调解的影响下,其余14名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但处于观望状态的劳动者,亦参照协议主动与企业达成和解,企业新的生产线得以正常投产。

  (三)典型意义

  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的高效办结是依托“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新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针对双方信任破裂的困境,通过“法院+工会”的调解模式,由法院依法指导,工会调解员逐一沟通,舒缓对抗情绪,沟通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劳资纠纷化解。不仅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亦为遇到困难的企业提供了缓冲空间和可行的化解矛盾方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调解一案,化解一片”,实现了保护民生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共赢路径,彰显了非诉讼解纷机制的温度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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