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互换土地起争执 法官地头化纠纷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法官徐艳凤带队前往仙人桥镇庙岭村,成功化解一起跨度近三十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村群众土地合法权益。 此纠纷源于1997年,双方当事人当时自愿达成口头土地互换协议,此后一直互换土地耕种。随着新一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二人因土地返还问题产生激烈争执,村委会多次…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法官徐艳凤带队前往仙人桥镇庙岭村,成功化解一起跨度近三十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村群众土地合法权益。
此纠纷源于1997年,双方当事人当时自愿达成口头土地互换协议,此后一直互换土地耕种。随着新一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二人因土地返还问题产生激烈争执,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最终诉至法院。徐艳凤考虑到,此类土地纠纷仅靠庭审办案难以查清事实,还可能激化矛盾。为此,法官秉持实质解纷理念,驱车一个半小时前往偏远乡村,联合村委会人员,组织双方抵达案涉现场。经过土地丈量、四至核对、权属确认等工作,全面还原土地互换与耕种事实,锁定争议焦点。调解中,法官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土地政策,结合案件实际,向当事人细致释法明理、厘清权利义务,兼顾乡土人情进行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当场返还承包土地并完成交接,这起沉积多年的土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元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