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刑事律师】童某某、谢某滥用职权系列案 ——检察技术一体化使用、多专业协同支撑窝串案一体查办
童某某、谢某滥用职权系列案——检察技术一体化使用、多专业协同支撑窝串案一体查办【关键词】“捎买带”型滥用职权 检察技术一体化使用 窝串案查办 电子数据 多专业协同【技术要点】看守所“捎买带”型滥用职权犯罪行为隐蔽性强、侦办难度大,针对涉案人员反复删除覆盖数据、分散隐匿数据等规避侦查行为,检察…
童某某、谢某滥用职权系列案
——检察技术一体化使用、多专业协同支撑窝串案一体查办
【关键词】
“捎买带”型滥用职权 检察技术一体化使用 窝串案查办 电子数据 多专业协同
【技术要点】
看守所“捎买带”型滥用职权犯罪行为隐蔽性强、侦办难度大,针对涉案人员反复删除覆盖数据、分散隐匿数据等规避侦查行为,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技术资源一体化使用,依托“电子数据+”多专业门类协同机制,开展电子数据深度恢复、云端数据追踪、多源异构数据关联,同时结合资金流向分析、信件照片聚类检索、笔迹甄别鉴定等技术手段,深挖犯罪线索,精准锁定关键证据,支撑窝串案一体查办。
【基本案情】
童某某、谢某系某市某区看守所原管教民警,二人在担任同监区管教民警期间,违规使用个人手机为被监管人员与外界通话,非法传递生活用品、食品药品等物品,向被监管人员推荐介绍律师,违反分押分管规定混管混押,非法收受被监管人员亲友贿赂款物,严重破坏看守所监管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经指定管辖,2025年3月13日,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童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同年6月11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童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在办理童某某案期间,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发现谢某受贿、滥用职权线索。2025年12月15日,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谢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25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谢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技术支持办案情况】
(一)一体化开展电子数据取证,核验侦查线索。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接在押人员举报,获取童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线索。该院检察技术部门依托自身信息技术力量,完成童某某涉案线索电子数据提取固定。经报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童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由某市第二分院立案侦查。分院检察技术部门通过联动区院技术办案力量,协助检察官全面调取并交叉比对相关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相关电子数据,核验多源线索信息,发现同一看守所谢某存在违规“捎买带”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
(二)多专业技术协同,锁定关键证据。某市第二分院对谢某立案侦查后,在原技术办案人员基础上,统筹调配辖区技术力量与资源,组建电子数据技术办案组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由于谢某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在多设备、多平台分散隐匿数据,到案前故意删除手机数据、恢复出厂设置,且到案后拒不供述犯罪事实,技术办案组对谢某使用的电子设备进行数据恢复、检索与整合,成功获取相关关键证据。针对部分恢复照片被谢某截除签名、无法直接匹配相关被监管人员的问题,技术办案组依托跨专业技术办案联动机制,申请某市人民检察院统筹调配声像资料、笔迹鉴定等专业技术力量,对信件照片进行鉴别比对,最终形成25组相互印证的完整证据链。
(三)凝练技术战法,拓展侦查纵深。为进一步深挖窝串案线索,在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指导下,技术办案组整合前期调取的资金往来、被监管人员羁押和调监记录等各类数据,聚焦涉案民警与被监管人员家属时空关联,深入开展数据碰撞与穿透审查,全面还原童某某、谢某滥用职权案件的犯罪脉络,有效突破了原线索犯罪周期和涉案范围的局限,为案件侦办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撑。由此,童某某犯罪周期由6个月还原至5年,涉案被监管人员从3人扩展至14人;在谢某案中,涉案被监管人员从3人扩展至25人。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系统总结案件办理经验,协同检察侦查部门制定《某市检察机关技术辅助侦查工作规程(试行)》,实现技术资源与侦查办案的精准匹配,为检察侦查办案提供全流程、嵌入式技术支撑。
【典型意义】
办理犯罪行为隐蔽性高、侦办难度大的滥用职权系列窝串案时,检察机关紧扣检察侦查办案需求,运用“电子数据+”协同办案机制,一体化调配使用检察技术资源力量,发挥“省级统筹、市级主办、基层联动”技术支撑体系作用,通过纵向三级院贯通、横向多专业联动,精准破解技术资源配置不均、协同不畅等难题,实现检察技术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有力支撑深挖窝串案线索,赋能高质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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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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