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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律师】无锡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某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案——法治护航中欧班列多式联运绿色运输市场秩序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无锡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某新能源公司)向德国某贸易公司出售光伏发电系统一套,双方约定由无锡某新能源公司负责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并支付至德国杜伊斯堡的运费和保险费,德方支付20%定金,另80%凭提单副本支付。德国某贸易公司支付定金后…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无锡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某新能源公司)向德国某贸易公司出售光伏发电系统一套,双方约定由无锡某新能源公司负责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并支付至德国杜伊斯堡的运费和保险费,德方支付20%定金,另80%凭提单副本支付。德国某贸易公司支付定金后,无锡某新能源公司与武汉某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某物流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由后者负责案涉货物运至德国的订舱、报关、发运等全部环节,且需无锡某新能源公司收讫剩余货款后,方可凭指令办理放货手续。案涉货物通过中欧班列自武汉起运,运抵德国杜伊斯堡后,德国某贸易公司收取货物但未支付货物尾款。无锡某新能源公司遂于2023年8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武汉某物流公司等六被告共同赔偿因“无单放货”造成的货物损失44万余元及利息。武汉某物流公司反诉请求无锡某新能源公司支付国际货物运输费用5万余元、集装箱堆存费1万余元及利息。
  【裁判结果】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认为,武汉某物流公司负责将货物从无锡运至德国杜伊斯堡,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由其直接选定、组织,并约定收取全程运费,其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未依约履行控货义务,构成违约。集装箱堆存费系由武汉某物流公司自身违约造成,对此不应支持。经扣减无锡某新能源公司应承担的运费后,遂判令武汉某物流公司赔偿无锡某新能源公司货物损失38万余元及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涉“一带一路”绿色交通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中国始终将绿色交通作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重要领域,中欧班列作为贯通中欧、中亚、东南亚供应链的重要物流通道,是连接“一带一路”的重要纽带,其智能调度、新能源技术等应用有效减少了单位货物运输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将沿线产业园区与物流中心紧密串联,带动相关绿色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产业集群。本案中,人民法院对中欧班列多式联运法律关系中众多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作出精准司法界分,依法支持出口方赔偿诉求,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能源产品“走出去”交易安全,又以规则引领推动我国绿色物流加快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程,为司法服务保障光伏等绿色能源产业链跨境运输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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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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