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兴等医保基金诈骗案
基本案情
吉林省松原市某医院2020年1月被纳入国家医保定点医院。2020年1至2023年11月间,该院院长林某兴指使该院工作人员郑某磊到松原市周边乡镇宣传医院有免费体检、接送、住院政策,以此吸引大量城乡医保持卡人到该院就诊。医保患者到院后,医务人员王某等人在林某兴的指使下,通过夸大病情、制作虚假检验单等手段诱骗医保患者住院治疗。医保患者住院期间,林某兴又指使他人通过制作虚假病历等方式使医保患者病情达到医保报销标准,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等方式,提高医保患者报销金额,以此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计11469535.8元。其中,医保中心已支付医保基金9198188.86元,未支付医保基金2271346.94元。其间,该医院分多次退还医保基金共计1150548.93元。案件审理期间,各被告人上缴违法所得合计876121.11元。
裁判结果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林某兴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林某兴作为医院经营者、院长,指使工作人员郑某磊等人通过伪造虚假病历、报告单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在此次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郑某磊等九名被告人按照林某兴指使,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可减轻处罚。综上,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磊等九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继续追缴并责令被告人林某兴退赔前郭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7231512.82 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组织指使工作人员,以虚假宣传、虚构诊疗等手段系统性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守护国家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群众亲身利益、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案中,该医院自被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后,便以院长林某兴为核心,形成“宣传引流——诱骗住院——伪造病历——虚增项目”的诈骗链条,长期、大规模骗取医保基金,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严重侵蚀了医保基金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破坏了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依法审理,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医保诈骗犯罪、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的坚定立场,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维护医保制度权威具有重要的警示和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