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坑之下暗藏溶洞,越界开采换来刑事追责
“下面好像是空的!”2023年底,湖北省利川市某矿区传来一声惊呼,工人在开采面下方意外发现溶洞。面对这一突发状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未选择停工报批,而是心存侥幸,下令“继续深挖”。正是这一决定,使开采作业越过了采矿许可证划定的法定边界,并最终构成刑事犯罪。 2017年,孙某收购了某石材公司,并担…
“下面好像是空的!”2023年底,湖北省利川市某矿区传来一声惊呼,工人在开采面下方意外发现溶洞。面对这一突发状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未选择停工报批,而是心存侥幸,下令“继续深挖”。正是这一决定,使开采作业越过了采矿许可证划定的法定边界,并最终构成刑事犯罪。
2017年,孙某收购了某石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23年底,该公司在矿区作业过程中,开采面下方突然显露溶洞,矿长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孙某。这本是一次开展安全与合规评估的关键节点:溶洞的出现可能意味着地质结构异常,也可能触及矿产资源储量的法定边界。
然而,孙某并未就此止步,而是选择继续推进开采,将企业推向了违法道路。
孙某持有矿山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具备矿业安全生产与合规管理资质,理应清楚超越采矿许可证范围开采的法律后果。但在未向主管部门履行任何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其直接决定由承包方继续向下深挖。该指令导致公司采掘作业实际突破了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
直至2024年4月,市某局在一次例行巡查中发现异常。经专业机构勘测认定,该公司超越许可证载明范围,非法采出饰面用灰岩矿(荒料)800余立方米、建筑石料万余吨,按市场价格折算,总价值达43.15万元。案发后,该公司虽对违法开采区域进行覆土复绿,尽力修复生态环境,但该挽救行为并不影响刑事责任认定。此前,市某局已对该公司作出行政罚款22.62万元。
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某石材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律规定,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实施采矿作业,情节严重;被告人孙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决定作用,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鉴于孙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依法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单位及孙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同时,因该公司已就同一违法事实缴纳行政罚款,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依法对已执行部分予以折抵。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某石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孙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示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采矿活动,必须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内进行。溶洞等特殊地质构造的出现,不改变矿业权边界,更不能成为逾越许可的事由。
本案中,企业的侥幸心理与负责人的违规决策,最终面临刑事处罚。这也警示所有从业者:矿产开发没有“灰色地带”,任何企图绕开法定程序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终将得不偿失。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娇 冉利咸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