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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取保候审律师# 第5页

【延边律师】证券机构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应做到“卖者尽责”——杨某某诉某证券营业部及第三人陈某、某投资管理中心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延边律师2周前 (10-15)52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某证券营业部负责人陈某向各投资人兜售某款私募基金,并宣传该基金系某证券公司运营的项目,在对投资人的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未进行调查评估的情况下,多次就该项目进行路演。杨某某系某证券营业部VIP证券客户,基于对该证券公司的信赖,签署《资产管理合同》购入此款私募…

【延边律师】银行不得以其不存在欺骗、误导营销行为等为由,免除适当性义务 ——苏某诉某银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

延边律师2周前 (10-15)50
【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27日,苏某经某银行客户经理推介,线上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通过其网上银行账户投资600万元购买该银行代销的资管产品。合同载明该资管产品本金可能遭受损失,但某银行提供的合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风险揭示书》等原始材料均无苏某电子签名确认,无法认定银行向苏某充分揭示…

【延边律师】代办“超级签证”落地后发现竟是旅游签?法院判决代办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延边律师2周前 (10-15)50
出国探亲、旅游、留学需要办签证,代办服务市场近年来日益活跃。如果承诺的服务与实际交付“货不对板”,会给消费者造成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损失。60岁的老段想与在国外定居的子女一同生活,委托一家签证代办公司办理“超级签证”,没想到落地数月后却发现所持签证实为仅有180天停留期的旅游签证,被迫返京。这种情况,代…

【延边律师】公安网安部门公布4起涉舆情敲诈等类型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延边律师2周前 (10-15)50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日,公布4起网络舆情敲诈典型案例。 案例一、刘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近期,山西太原公安网安部门打掉一个网络舆情敲诈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经查,犯罪嫌…

【延边刑事案件律师】唐某生倒卖文物案 ——对生产生活中偶然捡拾文物进行倒卖构成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延边律师2周前 (10-13)53
基本案情2011年,被告人唐某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一河道内进行捞沙作业时拾得一个铜制编钟,后将该编钟带回家中藏匿。2013年3月,唐某生将该编钟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从他处依法扣押了涉案的铜制编钟。经鉴定,涉案编钟为春秋蝉纹铜甬钟,属于二级文物。裁判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

【延边刑事案件律师】师某兴盗掘古墓葬案 ——对在自家宅基地发现古墓葬隐瞒不报而盗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边律师2周前 (10-13)54
基本案情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办某村位于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镐遗址保护范围内,被告人师某兴系该村村民。2014年7月,师某兴与哥哥赵某社(另案处理)在自家院中清理柿子树根时发现古墓葬,遂进行挖掘,窃得铜鼎、铜爵、铜觚等8件青铜器。经鉴定,被盗青铜器均为三级以上文物;被盗墓葬为位于丰镐遗址保…

【延边刑事案件律师】陈某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 ——对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创造条件构成犯罪预备的,依法定罪处罚

延边律师2周前 (10-13)49
基本案情2021年春节期间,被告人陈某辉先后两次被纠集盗掘江苏省新沂市的西墩顶遗址。其间,陈某辉使用探针勘探遗址位置,因故未能实施进一步挖掘。西墩顶遗址为汉代古文化遗址,是新沂市公布的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陈某辉还参与实施了其他盗掘古墓葬犯罪。裁判结果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辉…

【延边刑事案件律师】余某才盗掘古墓葬案 ——对效仿盗墓小说情节组织盗掘古墓葬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边律师2周前 (10-13)55
基本案情被告人余某才痴迷盗墓小说,自学盗墓技术,购买盗墓工具。2023年9月下旬、11月初,余某才与他人两次商定共同盗掘古墓葬,携带工具前往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某村、吴店镇某村,单独或伙同他人寻找、确定古墓葬位置,共同挖掘盗得铭文铜戈、玉饰、铜壶、铜鼎等23件文物。经鉴定,被盗的两座墓葬均为东周时期古…

【延边刑事案件律师】郭某军故意损毁文物案 ——对片面追求企业效益漠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致使文物灭失的,依法定罪处罚

延边律师2周前 (10-13)41
基本案情秦直道是秦代修筑的一条交通干道,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条“高速公路”。2006年5月,秦直道遗址被国务院核定并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5月,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某煤矿在秦直道遗址保护范围内施工,遂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并送达矿长被告人郭某军,同时责令停止施工等候处理。…

【延边律师】退出不以完成交接为前提 物业公司遭解聘后拒不退出小区被行政处罚

延边律师2周前 (10-13)49
物业服务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居住品质,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物业服务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双向选择原则,当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拒不整改,无法满足业主居住需求时,业主有权依规解聘物业、更换服务主体。但现实中,部分物业公司合同终止、被业主合法解聘后,无视业主决议和法律规定,拒绝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物业服务…